该不该给员工发电子工资条,用什么形式发
该不该给员工发电子工资条,用什么形式发
我在一家800人左右的私企负责薪酬工作已经有3年了,每次发工资的时候总会有员工过来要工资条,按照公司的惯例,也就老板的意思,我们是不提供工资条的,因为怕给公司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风险。如果员工一定要,我会手工抄给他。
现在公司新来了一个HRM,他要求我们每个月要把工资条打印出来发到员工手上,但我认为没必要,因为这一来增加了我的工作量,打印和剪裁还要准确发放太麻烦了,二来,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隐患。我上网找了一下,觉得壹人事电子工资条
就挺好的,还免费试用。
请问大家,工资条是不是一定要发给员工?如果一定要发,用哪种形式比较简便?怎样才能规避一些隐藏的风险?
工资条是不是一定要发给员工?来看看《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六条是怎样规定的: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所以你说应不应该发?按国家规定当然是要给发的。可老板为什么会认为有风险呢?
一、老板是怎么想的?
一般来说,上规模的企业、比较正规的企业对这是无所谓的,国家怎么规定的怎么执行就是了。小微企业的老板一般不愿意执行,为什么?因为很多地方没达到国家的要求,有不合理的地方,所以不想让员工抓住小辫子。万一被抓住了,是会赔钱的!这赔的钱,可都是纯利润啊!
二、有哪些风险?
如果企业没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办理保险、没扣所得税,或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而没有加班费等等,那么这个工资条不用说,也能看出有很大的风险,当员工拿到工资条时那就不在是工资条了,到仲裁那里叫证据!证明你跟员工有劳动关系,证明你该尽企业的义务,承担企业应有的责任。
三、不发就没有风险吗?
其实国家既然有这方面的规定,那么你违反国家规定当然比执行的风险要高,不发工资条有更多的风险!
当有员工举报你没给办保险,你也拿出办理的证据啊?揭发你没上缴所得税,你也拿不出完税证明啊?
我们做了些对员工不利的事情,怕员工拿了工资条去指证我们做的事情,所以就不给员工工资条,让他们没证据,而那不利的事情其实是我们已经做了的,跟有没有工资条无关,员工用其它证据一样可以指证我们,是不是有点掩耳盗铃呢?
另外,员工对工资的结构、分配方案、实发金额是有知情况权,不发工资条已经构成侵权行为,员工是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的,无形中又增加了风险!
四、如果规避?
1、完善内部管理
如果没签劳动合同、没办保险那就赶紧签、赶紧办,同工资条一样,国家规定的事情,违反总比执行的代价高。
如果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就提高一下工作效率,缩短一下工作时间,改成小时工。
制度规定,为员工健康考虑,员工加班给予安排等时的补休方式,不给加班费。避免加班费、超时工资等工资项目。
2、调整工资结构
工资结构的拆分相对来说有点难度,有些小技巧可供参考:
(1)单休企业:增加延时工资,将月工资总额按小时工资折算,将每月应休未休天数以小时工资1.5倍核算,提出延时工资。
注意事项:延时工资不可每月固定金额不变,这样劳动局可以认定是固定工资的一部分,而非加班、延时。
(2)保险补助:未办保险企业可增加保险补助一项。
注意事项:保险补助不能免责,只是从员工心里上减少被投诉可能。
五、让工资条发挥作用
看了规避风险后,你会发现公司是可以利用工资条完善管理中的不足,弥补执行国家政策中缺陷,让工资条为企业服务,发挥它应有的作用,成为对企业有利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