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方式和征收方法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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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8
什么是收取社会保险费的方法?如何收取社会保险费
答:目前,我国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具体过程是:参保单位和社会保障机构保险登记,个人核定缴费基数等程序后,双方签订的合同支付,委托银行借记卡或支票(汇票,现金)结算缴纳社会保险费。需要NII设立基金收入户的商业银行,社会保险基金的存储一个月收集,该基金在月底前再画在商业银行的财务部门的人开的财务账户。同时记录的基本情况和被保险人的利益,根据缴费情况(记录即股权),然后调用或没有行政处罚足额,时间单位和个人缴纳按照“暂行规定社会保险费”的。
(二)税务机关征收。其具体流程是:每月税务机关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缴费信息(海南、福建、浙江等省由税务机关核实缴费金额),开具税票转交参保单位,被保险单位按税票核定的金额向其开户银行缴纳(部分地区将向被保险单位发出支付函)。利息上缴国库,由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委托企业银行代扣。月底前将所收资金全部划入国库,转入财政专户。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参保单位,有的地区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有的由税务机关负责。大部分被保险人都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收的。在每月征收期结束时,社保经办机构、税务机关、商业银行和国库相互对账,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参保人员的权益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