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可以提取公积金了
12月18日,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兰州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兰州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指引(试行)》,纳入兰州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计划并实施电梯更换改造的业主,可因此提取房屋所有权人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申请资料:提取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新安装电梯的《特种设备(电梯)使用登记证书》,以及《兰州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申报表》《业主表决确认表》(以《兰州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指引(试行)》附件表格为准)。
提取时限:以新安装电梯的《特种设备(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发放日期为准,三年内可以提取,只能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总提取额不得超过《业主表决确认表》中本户需要分摊的费用。
办理方式:缴存人可以通过“兰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上传申请资料办理,也可以持申请资料到中心各业务大厅现场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业主自筹资金更新改造电梯的,参照兰州公积金中心加装电梯提取业务相关规定提供申请资料办理。如有咨询,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电话0931-12329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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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办理指南
第一步: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公积金”,关注公众号,首页选择“业务办理”,点击“我的公积金”,通过人脸识别或密码登录(一般建议选择人脸识别登录)。
第二步:手机号码正确的,在“公积金个人业务”页面点击“我要提取”。(在兰州公积金中心预留的手机号码不正确的,可在本页面点击“手机号变更”进行更正)。
第三步:在“提取”页面点击“加装电梯提取”,然后按要求填写与产权人关系、提取金额等,上传申请资料办理。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赵文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