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哪些?
来源:社保网
阅读量:263
时间:2023-01-03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哪些,下面跟随社保君一起来看看吧!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普通门诊。
2、门诊大病。居民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仅指放化疗,一般为6个月)、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和肾移植手术后的抗排异治疗三种门诊大病。学生儿童还包括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共六种门诊大病。
患有门诊大病的参保居民,需携带本市三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医院医保办盖章、主任医师签字同意的《门诊大病审批表》,到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门诊大病准入手续。
3、住院。
4、意外伤害。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支付,凭相关医疗费用票据到街道所办理零星报销。
5、住院医疗费补助。
6、生育。符合生育要求的参保居民,应凭南京市民卡、结婚证、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先到户籍地所在的街道所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就诊时须出示南京市民卡,发生的产前检查和分娩费用直接与医院结算。
7、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与个人缴费年限挂钩。
大病保险: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大学生为一个学年),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职工医保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居民医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下同),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要求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