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社保公积金怎么转移到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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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公积金转出流程:
转出1、在中心管辖区域内调动的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2、调往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和外省市的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3、调往外省市的职工,提供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转入接收函或个人开户证明,由单位经办人或本人到单位所处辖区分中心(分理处)办理。
东莞公积金转入流程:
转入当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进入本市工作,需要将此前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东莞所在新工作单位的,可凭新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可参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的样本)及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科或镇区办事处申请开具相关证明。在单位为职工代办开具转移证明时,应提供单位经办人及职工本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无法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则必须在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提示:▲为方便操作,单位职工集体(3人以上)从相同地方公积金中心调出的,需提供相关人员清单(含电子版)并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长春社保转出流程:
转出所需资料: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一页与本人页)。办理流程:1、携带申请材料在长春市原参保分局(长春市社会保险局社会保险关系管理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在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注:已办理《社会保险缴费卡》的个体参保人员须先撤销缴费协议;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补贴的参保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停止领取手续;正在享受贴息贷款的参保人员按规定还清贷款本息后方可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东莞公积金转入流程:
转入当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进入本市工作,需要将此前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东莞所在新工作单位的,可凭新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可参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的样本)及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科或镇区办事处申请开具相关证明。在单位为职工代办开具转移证明时,应提供单位经办人及职工本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无法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则必须在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提示:▲为方便操作,单位职工集体(3人以上)从相同地方公积金中心调出的,需提供相关人员清单(含电子版)并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