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但任保留原工作,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
责任编辑:柳林
咨询:我想咨询下企业如何办理社保增员和减员?
答复:企业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烟台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输入单位编号和密码,点击“信息查询”,即可查询本单位相关信息;点击“招用工一件事”或者“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一件事”可以办理社保增员或者减员。
咨询:我工伤复发,请问我需要办什么手续可以报销待遇?
答复: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填写《烟台市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就医申请表》提出旧伤复发治疗申请,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旧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烟台市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就医申请表》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
咨询: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一至四级工伤职工虽然退出工作岗位,但仍然保留劳动关系,属于用人单位职工,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缴纳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在内的社会保险费。
咨询:如果在部队的保险一直不办理转移,能不能跟烟台的社保连在一起?多久的办理转移时限?办理的话怎么办?
答复:2012年之后退役的军人,需办理接续手续。安置在烟台市的退役军人,确保转移资金到账后可提交退役军人《缴费凭证》和《信息表》。需转移职业年金的,需提供《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方可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张孙小娱 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