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上社保增减员步骤
北京各参保企业注意啦!为了实现全部企业开办事项在“e窗通”一站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再次优化使用“e窗通”,办理企业及员工参保登记流程。
另外 “e窗通”平台还增加了员工“五险一金”增、减员业务功能
更重磅的是:
2021年10月15日后,企业员工增、减员业务办理渠道统一为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届时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将关闭企业员工增减员业务功能。
具体流程及内容来看
一、新企业通过“e窗通”办理企业及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再简化
新企业登录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index,下同),点击“个人服务”进入网上办事页面,在申请企业开办的同时可直接填报员工信息,审核通过后直接生效,即时办结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
二、已成立企业通过“e窗通“可办理员工“五险一金”增、减员业务
企业成立后根据需要聘用员工的,其人员信息采集合并至“e窗通”网上即时录入生效,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企业登录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点击“法人服务”进入网上办事页面,在“员工登记”功能模块可以填报员工信息,办理员工“五险一金”增、减员业务。
三、进步提高“e窗通”集成社会保险服务效率
根据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在企业开办后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企业办理企业开办、员工登记业务,无需单独提供单位银行账户信息、无需申报登记缴费方式、无需与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签订代扣代缴三方协议。
除了北京员工参保登记流程简化,还有这些事儿HR小伙伴要注意:比如本月社保缴纳时间~
缴纳本月养老保险,请了解这些相关事宜。
为方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办理缴费、信息查询等业务,自2021年4月起,进一步拓宽缴费渠道,在原有银行代扣缴费方式基础上推出银行柜台、银行APP和网上等缴费方式。
适用对象
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了参保登记,需要缴纳当年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以及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特殊缴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的参保人。
缴费标准
每年3月31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公布当年缴费标准。参保人在最低缴费标准和最高缴费标准之间合理选择缴费金额。
缴费方式
1. 银行代扣缴费方式
每年4月至11月的每月15日、12月的7日,税务部门委托银行进行扣款,参保人在扣款前保证账户余额充足。如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1至2个工作日扣款,具体日期不再另行通知。
2. 银行缴费方式
银行柜台缴费:税务部门联合北京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北京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开通银行柜台缴费业务。
参保人需携带参保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代缴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参保人参保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于每年4月至11月的每月1日-14日、12月的1日-10日(工作日15点前),前往上述任一银行网点柜台办理缴费业务。12月的银行代扣日不能办理柜台缴费。
银行APP缴费:税务部门联合北京农商银行开通银行APP缴费业务。参保人可登录银行APP办理缴费业务,业务办理时间与银行柜台缴费时间一致。
3. 网上缴费方式
每年4月至11月的每月1日-14日、12月的1日-10日(工作日15点前),参保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以下简称“网上缴费方式”)通过“我要办税-社保”办理缴费业务。12月的银行代扣日不能办理网上缴费。
缴费办理
1. 2020年底以前已完成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在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署的《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中填写的代扣代缴账号信息及缴费信息依然有效,可由银行定期自动完成扣款缴费,也可通过银行缴费方式或网上缴费方式完成缴费;如需修改缴费金额,可通过银行缴费方式或网上缴费方式修改。
2. 享受补贴补助或需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特殊缴费的参保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现行方式核定并及时将应缴费额传递给税务部门,参保人无需再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2020年底以前已完成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原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预留的扣款账号依然有效,可由银行定期自动完成扣款缴费,也可通过银行缴费方式或网上缴费方式完成缴费。
3. 2021年及以后新办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可通过银行缴费方式或网上缴费方式选择缴费金额并完成缴费。
4. 2020年底以前已完成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因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国籍、户籍所在区、代扣代缴账号信息发生变更的,以及参保人(不含享受补助补贴人员)未签订协议书的,或参保人签订了协议书但已失效的,可通过银行缴费方式或网上缴费方式选择缴费金额并完成缴费。
其他事项
1.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税务部门每月月底交互数据,参保人当月25日前办理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特殊缴费申请,次月生效。
2. 参保人在12月份通过银行缴费方式或网上缴费方式办理缴费,尽可能在7日前完成缴费,如确需在7日-10日办理的,须避开银行代扣日。
3. 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办理,缴费人在办理上述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社会保险咨询热线12333;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缴费人在使用电子税务局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技术咨询服务热线4007112366。
以上信息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服务的通告》,信息绝对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