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交社保,如何确认养老金待遇领取地?
跨省市流动就业
是现在大多数务工者的常态,
而无论在任何一个地区就业
都需要缴纳社保,若多地参保,
最后怎么确定自己的养老金在哪里领取呢?
如何确认在哪领取养老金?
在哪里领取养老金,个人要根据自身情况来确定,小编列举了4种有可能的情况,可以对号入座哦!
1、在户籍地缴纳养老保险,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手续,享受养老待遇;
2、不在户籍地缴纳养老保险,在其他城市有交养老保险并且缴费年限满了10年,在该地办理手续,享受养老待遇;
3、不在户籍地缴纳养老保险,在其他城市交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没有满10年的,把养老保险转到缴费年限有满10年的城市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养老待遇;
4、不在户籍所在地缴纳养老保险,而且没有在任何一个城市参保养老缴费年限满10年的,将养老保险转回户籍地,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手续,享受养老待遇;
哪种情况无法“正常”退休?
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中,有这样一条规定:
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意思就是说:男性超过50周岁、女性超过40周岁之后再去户籍地以外的城市缴纳社保的,都属于“临时账户”,
即使你在所属城市缴满了10年以上的社保,也不能在当地申请退休,只能转回户籍地或者另个待遇领取地!
年轻时趁早交社保,尽量别断缴,老来时才有回转余地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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