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传来!5月6日起,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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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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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州出台《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下称《贷款细则》),将于今年5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据了解,泰州去年8月出台《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此次《贷款细则》是对其中贷款部分的具体细化。
与前期出台的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比,此次出台的《贷款细则》主要有3个方面的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是在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服务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方面的改变。
去年12月,泰州曾出台《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房地产发展的实施细则》,规定职工首次贷款的首付比例为20%,若进行第二次贷款,则首付比例提升到30%。此次出台的《贷款细则》则将首贷、二贷的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另外,在《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房地产发展的实施细则》中,规定双职工、单职工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40万元。此次的《贷款细则》中,统一调整为100万元、50万元。首付比例降低与贷款额度提升,将显著减轻职工购房负担。
另外,在聚焦民生需求、优化服务职能方面,《贷款细则》规定,对于已经发放的贷款,职工每年可以申请变更一次还款方式,即由等额本息变更为等额本金,或者由等额本金变更为等额本息。此前,还款方式一经确定不可变更。每年可以更换一次还款方式的好处,就是可以让职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状况,灵活选择还款金额。
《贷款细则》还增加了一个关于贷款申请时限的规定,具体内容为:自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并通知申请人之日起90日内,申请人不办理合同签订及贷款担保手续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