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公司负责人曾有矛盾 离职员工负气删除公司数据被判刑
■事件回顾
吕某某系北京某科技公司的IT高级工程师,负责该公司网络机房与服务器管理。2022年7月,吕某某从公司离职。因离职前曾与公司负责人员发生矛盾,吕某某怀恨在心。
2023年5月18日晚,吕某某在家中使用其原有的管理员账号和密码,通过其本人手机登录该公司的共享服务器账户,修改管理员密码,并删除共享服务器磁盘中的数据和操作日志。第二天,北京某科技公司发现大量工作数据丢失,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后为恢复数据共计花费12万余元。
2023年8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以吕某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移送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昌平区检察院受理后,通过自行补充侦查,查明吕某某删除数据的行为并未造成北京某科技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同时,昌平区检察院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引导嫌疑人家属积极退赔被害公司损失,并取得被害公司谅解。
2023年9月27日,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对吕某某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起公诉。2023年11月8日,北京市昌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吕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三万元。
■网友声音
此案例公开后,在社交平台上引起网友热议。
部分网友表示,员工不能意气用事,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既然已经离职,与原东家体面地说再见就行了,以后大概率也不会再有瓜葛,何必把自己送进监狱?”
也有网友指出,有技术在身不是用来行违法之事的,不然会自食其果。
还有网友认识到了信息时代数据对于企业的重要性,提醒公司应该建立有效的数据合规制度,“数据信息对公司的管理价值和商业价值越来越重要了,企业应当更加注重这方面的制度设置,以减少这类纠纷。”
■专家观点
检察官提醒,员工离职时若有不满或争议,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投诉、申请劳动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千万不能一时冲动,为泄愤删除或修改原公司数据,影响原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储存在手机、电脑、服务器中的数据信息成为公司重要财产。科创企业应当建立严密的网络数据安全保护体系、完善的网络数据安全合规制度,加强对数据信息的制度管理和技术防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玉建议,公司应当在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中明确电脑数据的管理,包括数据的归集、备份、访问权限等,明确规定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需要进行赔偿;同时,应当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教育,明确公司数据被删除会面临的法律责任。
(劳动报 整理 朱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