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4年年底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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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8
本报讯(记者秦昕)9月2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延长至2024年年底。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中小微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不分级或未明确分级的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