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交流社群二维码 加入HR交流社群,
50万HR人在这里

试用期不能怀孕?产检算病假事假?错!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阅读量:1672 时间:2023-03-14
试用期不能怀孕?产检算病假事假?给了生育津贴就不用给工资差额?以上都不对。

近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的通知”,记者采访了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请仲裁员结合案例,解答女性劳动者权益的常见问题。


一、案例

因怀孕被解除合同?不行

确定入职某信息科技公司的时候,小贾刚刚新婚不久,对未来,她有很多憧憬。在北京这个科技企业集中的高地,又投身朝阳产业,如果发展顺利,有非常可观的职业前景,对新成立的小家庭也会提供充足的助力。小贾与公司签下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

试用两个月后的一天,小贾突感身体不适,请假就医,并获得了领导的批准。有些意外的是,经医院检查,小贾怀孕了。就在这次请假就医后不久,公司以试用期内怀孕影响工作进度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单方面解除了与小贾的劳动合同。

“这是为什么?”小贾完全摸不着头脑。公司方面则拿出《员工手册》,指出其中的第10章第5条第6项规定,“入职半年内因生育行为影响工作进度包括但不限于频繁迟到、早退、请假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等”情形的,属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小贾觉得无法接受,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小贾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审理结束后,仲裁员向该公司进行了普法教育,作出解除行为所依据的制度依据——《员工手册》第10章第5条第6项——妨碍小贾的基本生育权利,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

产检算病假事假?不算

和小贾不同,小栾入职某公司后,平稳地度过了试用期。入职一年多以后,小栾怀孕了。就像每一个孕妇一样,她在怀孕期间需要进行产检。从怀孕当年的11月到第二年的3月,她每个月有一天进行产检,一共5天。在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后,她向公司提出,每个月一天的产检,公司应该照常支付工资。而公司则认为小栾的诉求是无稽之谈,产检属于事假或病假,不应该支付她产检期间的工资。

小栾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怀孕期间去医院产检的相关工资1505.7元。

审理此案时,双方对于是否应当支付产检期间工资产生了激烈辩论。小栾向仲裁委员会提供了《检验报告单》及病历,公司则未举证证明上述日期小栾申请了事假。仲裁委员会对小栾每月产检1天的主张予以采信,并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产检期间视为正常提供劳动,裁定公司支付小栾产检期间的工资864.37元。

生育津贴低于工资?补齐

小王在公司兢兢业业工作多年,从基层一步步努力打拼,已经成为公司管理层的一员,工资也一步步涨到了每月20000元。在工作中付出巨大精力,同时事业有成之后,小王开始考虑兼顾家庭,完成她当母亲的心愿。小王的怀孕和生产过程,都很顺利,公司也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信任。休完产假,小王回到公司,正常上班。公司为小王缴纳有生育保险并按照社保中心核准的标准,支付给小王生育津贴25000元。

在核对了数额后,小王认为,公司还要按照其工资标准,支付差额。公司坚持认为已支付生育津贴,不应再支付差额部分。小王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生育津贴与其原工资标准计算的产假工资差额25000元。

案件审理时,公司方坚持认为不存在违法行为,并声称如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小王,其将就裁决书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仲裁委员会认定公司违反了《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之规定,应依法予以补齐。公司应支付给小王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差额18000余元。

在收到裁决书后,公司方也了解到相关法律规定,没有起诉至法院,而是主动打电话告诉仲裁员,通过该案,对如何支付生育职工产假待遇,有了新的认识,以后用工过程中将加以注意。

二、说法

生育权是基本权利

审理小贾案件的仲裁员郑檬介绍,生育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一项权利,是女职工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法律重点维护的权利。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都对生育权有相关保护。女职工是否生育、什么时候生育,公司方无权做出条件限制。而且公司方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不得进行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

郑檬提醒女性,签订入职文件时,看清条款、规章和其他相关制度。同时也提醒用人单位,制定的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等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悖。

企业更应知法守法

仲裁员仲雪莉受理了小栾和小王这两起案件,她在审理过程中,有一个突出的印象,就是用人单位的人力部门,对相关法律条款的细节,掌握得还不太全面。

在小栾的案件中,公司人力部门并不清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因此,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处理。实践中,经常有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产检时请病假、事假、抵消年休假的做法。

在小王的案件中,公司人力部门则对《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不够了解。实际上,当生育津贴标准低于产假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将差额部分予以补足。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的,用人单位也不应予以扣除。

仲雪莉认为,用人单位只有知法守法,才能有效处理“三期”妇女的系列问题。同时也让包括“三期”妇女在内的广大职工感受到企业文化,更好地服务于用人单位。

三、手记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与两位仲裁员交流时,记者能时刻感受到相关法律法规对女性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尤其是“三期”妇女劳动权益的特殊保护。同时,她们也一再强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是平等的。

在“三孩”政策已经落地的今天,女性劳动者既要应对生理又要应对心理负担,既要考虑家庭生活又要兼顾工作业绩。在具体办案过程中,仲裁员有时候会遇到“顶着大肚子”的劳动者,有时候会遇到还在哺乳期的妈妈。产后的劳动者,与单位发生争议纠纷后,常常容易情绪激动。仲裁员会在审理案件的同时,也安抚劳动者情绪。所以,她们希望所有的劳动者都能加强法律意识,发生纠纷后,更加冷静客观面对。

另一方面,女性劳动者怀孕、生育、哺乳,也确实会给用人单位带来人员压力。尤其“二孩”“三孩”政策相继落地后,用人单位可能连续遭遇人员紧张、工作开展不顺利的局面。仲裁员对此也表示理解。但依然提醒用人单位,制定的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等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悖,既保护企业的权益,也保护劳动者权益。

具体到案件审理时,仲裁员告诉记者,她们会仔细审核每一份材料,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做出裁定。仲裁员说,她们曾经遇到过女性劳动者提交假的产检假条。“劳动纪律也不能因为劳动者处在‘三期’,就随意违反。”如果提交假的假条或者符合旷工等情形,仲裁员也不会支持女性劳动者。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企业社保代缴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薪资代发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员工商保积分福利员工学习移动考勤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
热门HR资料下载

热门HR资料下载

更多 >
热门总榜

热门总榜

换一换
1
北京退休人员看过来!算算您一个月能够多领多少钱
2
2024年全国社保公积金调基最新政策,70+地区最新通知(7.24持续更新中...)
3
壹人事积分福利主要功能介绍-企业端
4
壹人事HR文库 | 人事资料一键下载,云端存储,高效管理
5
壹人事平台2024年8月社保缴费截止日
6
壹人事员工学习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7
壹人事平台2024年7月社保缴费截止日
8
壹人事平台2024年9月社保缴费截止日
9
壹人事积分福利是如何收费、签约并进行在线操作的?
10
深圳用人单位社保费申报缴纳操作指引——社保费申报缴纳(@深税小程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