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我的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专题问答
【编者按】年关将至,很多人“攒了”一年的带薪年休假就成为劳资双方必须面对的问题,那么带薪年休假应该怎么休?劳动者享受的其他假期能否折抵年休假?“攒假”的路上我们又应当注意哪些事项?本期,编者就带薪年休假的相关问题展开专题问答。
【问】2015年我经老乡介绍在一个饭馆当厨师,今年回家听说劳动者应当有带薪年休假,但我们老板说他开的饭馆只是个体工商户,不是企业单位,所以没有带薪年休假,老板说的是真的吗?
【答】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因此,个体工商户雇佣的职工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应当享受带薪年休假。
【问】我2017年6月大学毕业,当年8月1日就来到现在的公司上班至今,我想知道2018年我有带薪年休假吗?
【答】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你的情况符合年休假条件,2018年应当享受年休假。
【问】我在一家房产公司担任销售顾问,工作至今已经有6年多,今年6月因急性胃溃疡请假住院一段时间,年底了人事主管说我请了较长时间病假,今年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我想知道,请了病假就不能再享受带薪年休假了吗?
【答】视情况而定。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休病假达到一定时间会影响享受当年年休假,即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除了上述三种以外,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也都无法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问】我2013年3月工作至今,2018年5月休了产假,10月我就回公司了,年底我申请年休假时被告知由于我休了5个多月产假,无法享受2018年年休假,请问休了产假就不能享受年休假了吗?
【答】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产假并不计入带薪年休假假期。因此,即使休了产假并不影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
【问】我在一家房产中介上班,今年房市较好,单位因工作需要,以致于我没有机会休年休假,想知道带薪年休假未休的有什么补偿吗?
【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需要注意的是,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