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参保人员四川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有关问题政策解读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关于我市参保人员四川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依据《四川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川医保发〔2019〕16号)和《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成劳社办〔2008〕479号)有关规定,参保人员长期在异地居住、工作和生活的,因疾病治疗需要转外就医地,因出差、探亲、旅游等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就地急诊、抢救的,应在参保关系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完善我市异地就医备案政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解决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异地就医备案难的实际困难。基于我市已成为国家异地就医自助备案试点城市,无需收取资料即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已经取得的成都平原经济区(德阳、眉山、资阳、绵阳、遂宁、乐山、雅安)及米易县免备案的经验,决定推行四川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
二、主要内容
(一)确定了免备案区域和时间。定于2022年3月1日,在省内实现异地就医免备案。
(二)明确了免备案支付类别。异地就医免备案主要包括普通住院、普通门诊、药店购药、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疾病等支付类别。按照国家医保局规定,结合我市门诊特殊疾病政策及管理实际情况,选择及变更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机构需进行报备。
(三)确定了免备案地区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我市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费用,联网结算和回参保地零星报销均不降低报销比例,不提升起付线标准。
(四)明确了个人账户返还政策。因免备案几乎涵盖了所有支付类别,且四川省内均有大量定点医药机构开通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为保障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顺利推进,对在四川省内居住、工作和生活的我市参保人员,不再办理医保个人账户返还。
解读机构: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万文虎
联系电话:877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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