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岛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民政委托)流程
来源:青岛人社局
阅读量:915
时间:2022-04-08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民政委托)
申报范围
个人
申报条件
民政部门委托
提报材料
"1.被鉴定人身份证。 2.相关有效完整病历材料。(与病情相关的的初诊病历、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首页、首次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单、出院小结以及相关的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有效材料)。3.民政部门委托鉴定书。"
办理流程
"(一)材料申请(二)审查资料: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上传资料并通知现场鉴定时间、地点;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三)参加现场鉴定: 因鉴定工作需要,专家组提出应当进行相关检验、检查或明确诊断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相关的检查和诊断。根据收讫鉴定材料及现场医学检查,专家提出鉴定评审意见;(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材料收讫之日起45日内,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作出结论;(五)结论邮寄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日内邮局以挂号信方式分别给单位、个人免费邮寄送达。"
办理时限
材料收讫后30个工作日做出鉴定结论(伤病情复杂的60日)
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
"1.网上办理:①个人可以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②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板块,③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信息录入;④上传材料;(与伤、病情相关的的初诊病历、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首页、首次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单、出院小结以及相关的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有效材料等)⑤准备好原件及复印件等,待现场鉴定时留存备查。2.智慧人社手机APP办理(安卓):①进入“劳动能力鉴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②进入“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进行信息录入;③上传材料;(与伤、病情相关的的初诊病历、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首页、首次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单、出院小结以及相关的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有效材料等)④准备好原件复印件等,待现场鉴定时留存备查。3.窗口办理:可持申报材料到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执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