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双轨制还存在吗?和养老保险相关吗?
上周末有几个职场小朋友跑来问小壹:什么是养老金双轨制?小壹愣了一下,这个名词我也是好久没听人说了。
首先,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双轨制”问题始于1995年,是国家率先对企业养老制度进行社会保障改革,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为内核的“统账结合”模式。机关和事业单位未列入改革范围,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这就造成了在养老制度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两种完全不同的“双轨”模式。
放到现在,网友肯定纷纷化作柠檬精。那么,“双轨制”究竟意味着什么呢?不过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几乎无需支付自己的社保,而由国家负责。
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后来发现这个政策不太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享受国家和社会的养老保障的权利上不应该有太大的差异的啊!双轨制对应的不同制度、不同标准,给予差别化待遇,导致退休金收入差距十分悬殊,这实际上是侵犯了养老公平权。
于是,2014年12月23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代表国务院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做了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中首次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
“一个统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
“五个同步”:
1、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
2、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
3、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
4、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
5、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所以,养老金并轨就是要将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企业职工的筹集和发放标准统一,不再人为地将社会划分成不同的群体,将目前这两个群体纳入到统一的统账上来,都由个人和雇主单位按照各自比例来共同缴纳。也就是说,今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都要在在职期间为自己未来的退休生活“买单”,取消掉将不缴只拿的特权。
并轨后,所有人的养老金发放标准都会一样?
在养老金并轨机制下,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要缴纳养老保险,并且养老金发放标准也要跟企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样,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适当倾斜。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缴纳标准是: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
但不是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都按照相同的标准领取养老金,这里面分为三类人群:“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
“老人”指的是2014年10月1日前退休的人,还是按照之前养老金双轨机制下机关事业单位执行的退休金方案;
“中人”指的是2014年10月1日前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会根据其工作年限算作“视同缴费年限”,发放过渡性养老金,其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过渡性养老金加总得出;
“新人”指的是2014年10月1日之后开始工作的人,新人就会与企业职工一样,执行相同的养老金制度。
小壹在这里告诉大家,即使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新人”,其养老金待遇还是要优于企业单位人员,因为他们还有“职业年金”,这是我们没有的。
所以,就目前来看,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依然可以获得一个较高的退休金待遇,企业职工的退休人员,退休以后获得的退休金标准相对来说还是比较低的。
按照以往的惯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之后,可以获得自己在职期间工资待遇的70%~90%左右,那么作为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只能够获得自己在职期间工资待遇的40%~60%左右。所以说按照这样的一个比例来大致判断,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待遇远远还是要高于企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待遇。
虽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待遇比我们的要好上不少,但是呢,既然当初选择了往企业发展,一定也是经过深思熟虑后才决定的,所以不必去羡慕他们的生活,我们有我们的精彩。
以上是小壹在易人事企业社保代缴平台发布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