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交流社群二维码 加入HR交流社群,
50万HR人在这里

签“无固定期”,要职工主动提出?

来源:中工网 阅读量:788 时间:2021-11-19

签“无固定期”,要职工主动提出?


记者同志:  您好。今有一个疑问,想请贵刊释疑。我朋友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次是一年,一次是三年,时下,劳动合同到期,双方续签,按理,双方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却与我朋友签订了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认为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由我朋友主动提出。  请问,用人单位这种说法有道理吗?  读者 刘文靓  刘文靓:  您好。你提的问题在法律界也有争议,我们的意见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据此,不少法律专家认为,对于连续订立二次及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是在双方都同意续订的前提下,劳动者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才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在这里,专家把劳动者的主动“提出”作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条件之一,有没有错?当然没错。  但是,我们还认为,前提既然是协商一致,且劳动者不仅具有“提出”这一主动条件,也有“同意续订”的被动条件,那么,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也是可以的。因此,劳动者主动“提出”,就不是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唯一条件。  (据劳动报消息 文 赵竺安)


 

*文章来源如作者处所示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谢谢!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企业社保代缴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薪资代发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员工商保积分福利员工学习移动考勤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
热门HR资料下载

热门HR资料下载

更多 >
热门总榜

热门总榜

换一换
1
北京退休人员看过来!算算您一个月能够多领多少钱
2
2024年全国社保公积金调基最新政策,70+地区最新通知(7.24持续更新中...)
3
壹人事积分福利主要功能介绍-企业端
4
壹人事HR文库 | 人事资料一键下载,云端存储,高效管理
5
壹人事平台2024年8月社保缴费截止日
6
壹人事员工学习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7
壹人事平台2024年7月社保缴费截止日
8
壹人事平台2024年9月社保缴费截止日
9
壹人事积分福利是如何收费、签约并进行在线操作的?
10
壹人事员工商保,数字化破解企业保险难题,引领物流行业新变革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