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报销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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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2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第14号),参加这种机构的人有资格获得这种资格。选择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个人医疗的意向,由个人所属单位收集,报地区社会保险机构统筹协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选择意愿,确定指定的医疗机构。
除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和中医药机构外,参保人员一般可以选择三至五个不同的医疗机构,包括至少1至2个主要医疗机构(包括一级医院和各种保健中心、门诊部、诊所、保健中心、医务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对于被保险人选择的医疗机构,可能一年后提交请求更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统筹区。
费用报销
企业职工因病不能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能否报销医疗费用?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疗机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4号),被保险人应当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还可决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购买药品,或在指定的零售药店持有购买药品的处方。除急诊和急救外,被保险人在未选定的医疗机构中发生的费用,不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担。因此,如果雇员患有急性疾病,他没有时间去选定的医院接受治疗。他本人到附近的医院接受治疗,并持有医院急救证明书。医疗费用可以按照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