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的内容
保障对象
大病保险的对象为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人的居民。
资金来源
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保障标准
患者年医疗费用高,超过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上年人均纯收入。具体数额由当地政府决定。
保障范围
重大疾病保险的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业保险挂钩。对于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新农民应根据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是在被保险人遭受高额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业补偿和补偿后补偿的情况下,需要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保障。对于较高的医疗费用,个别年度可累积的合规医疗费用可超过地方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是决策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决定。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实际合理的医疗费用(可以规定不支付的事项),由当地政府确定。全国各地也有可能从个人的严重疾病中开始疾病保险。
保障水平
医疗费用开发的细分级别越高,支付的原则医疗费用的比例,支付比例越高;城乡居民努力以避免灾难性的医疗费用发生的家庭目标,确定大病保险政策的一个合理的补偿,实际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随着筹资,管理,不断提高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报销大病,减少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做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重大疾病的收敛,医疗救助,建立疾病通信系统,医疗保险金的掌握情况重病患者,加强联动策略,实际措施防止因疾病问题贫穷。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诊所和用药的参考范围,分别为基本医疗保险,涉及执行大病保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