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的通知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974
时间:2021-03-02
关于2020—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的通知
各管理部、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一、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规范限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月均工资高于14904.51元的,单位为职工每月补贴住房公积金数额以及职工个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额各不超过1788.55元。(即14904.51元×12%,见分、角进元)。
三类工资区月均工资低于1600元的,单位为职工每月补贴住房公积金数额以及职工个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额各不少于80元(即1600元×5%,见分、角进元)。
1.各管理部要广泛宣传、严格把关、主动服务,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通过微信把本通知发送各缴存单位经办人。
3. 各缴存单位须按月及时汇缴住房公积金。
附件一: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电话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附件一:
市直管理部服务电话:2325671
洛南管理部服务电话:7322548
丹凤管理部服务电话:3329908
镇安管理部服务电话:5323134
市中心监督电话: 2953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