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6个通知!阜阳公积金政策大调整
大皖新闻讯 8月13日,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连发6条通知,涉及调整贷款额度、全面开通商转公、降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提高多孩家庭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各类人才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等。
据通知,凡符合阜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单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贷款额度上限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放开原商贷放款年限要求。缴存人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时需符合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在阜阳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即可办理,不受商贷放款年限限制。
根据阜阳市相关文件要求,凡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首次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50%下调至30%。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贷款额度在原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三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贷款额度在原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二孩、三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至少一名未成年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其他材料执行阜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现行规定。
多孩家庭额度上浮政策与各类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对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正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院校学士学位本科生以及获得发明专利人才,在本市及下辖县市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在原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单职工、20万元/双职工。对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在本市及下辖县市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在原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5万元/单职工、10万元/双职工。
各类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多孩家庭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根据阜阳市相关文件要求,在该市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据通知,上述政策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