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医保申报增减员流程有变!@济南参保单位
7月1日起,用人单位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为用人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
此次优化调整主要是针对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及税务部门征收的其他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及职工。优化调整后,在医保部门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增、减员)后,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工资,并缴纳医疗保险费。
具体流程看这里!!!
在职增员
单位用户依次点击“业务事项”→“在职增员”。
根据页面要求录入参保人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一系列数据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保存。
在职减员
单位用户依次点击“业务事项”→“在职减员”。
根据页面要求录入参保人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一系列数据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保存。
批量在职增员
单位用户依次点击“业务事项”→“批量在职增员”。
点击“批量增员”→“下载报盘文件”,根据Excel模板要求的格式进行内容的填写,填写完成模板,检查无误以后,点击“导入文件”,选择刚刚填写的模板,在弹出的提示中,点击“确定”,完成批量增员。
注意:批量增减员时注意报盘格式问题,应按照示例格式标准填写。
批量减员
单位用户依次点击“业务事项”→“批量在职减员”。
点击“下载模板”,根据Excel模板要求的格式进行内容的填写,填写完成模板,检查无误以后,点击“批量导入”,选择刚刚填写的模板,在弹出的提示中,点击“确定”,完成批量减员。
注意:批量增减员时注意报盘格式问题,应按照示例格式标准填写。
查询增减人员是否成功
单位用户依次点击“信息查询”→“人员增减情况查询”查看增减员情况。
注意事项
增员
1.基本信息要录入准确,需要注意“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和“参保日期(个人首次参加工作日期)”;
2.增员年月应选择签订劳动合同月份;
3.增员时,如因重复缴费(省内)无法增员,则应先在原参保地做减员;如因重复缴费(跨省)提示重复参保,则应增员后尽快在原参保地做减员。
减员
1.减员时,减员年月应选择职工最大缴费月份,即职工最后缴费月份。
2.减员原因务必根据实际情况录入。
开始、停止缴费日期规则
1.开始缴费月份(增员年月)当月就需要缴纳医保;
2.停止缴费月份(减员年月)当月仍需缴纳医保,次月开始无需缴纳。
信息核对
通过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做完增减员操作后,务必通过税务端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客户端查询职工参保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联系医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