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热点问题,官方集中解答!
来源:新闻大连
阅读量:276
时间:2024-02-21
2月20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就近期高频问题
进行了集中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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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标准是多少,最高可按什么比例缴存?
答:目前,我市缴存单位可在单位、职工各5%-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能高于单位、职工各12%。
2.我签订完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该如何办理?
答: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楼盘信息备案后,购房人及其配偶持身份证、结婚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购协议)、《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联络单》申请提取。
3.离职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答:如果户口是外地的,与大连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公积金的,并且大连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以申请销户提取。
4.我商业贷款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去年8月份提取的,今年什么时候可以再办理?
答:商业贷款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求两次提取时间需间隔满12个月,去年8月份提取的,要等到今年8月1日起可以再申请。
5.本人婚前办理的商贷,结婚后,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可以共同申请“商转组”吗?
答:如夫妻双方均满足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包括房产证已办理出证、公积金正常缴存、信用良好、家庭住房套数符合要求等,原商贷银行是“商转组”合作银行,在通过银行申请的前提下,夫妻双方可以共同申请办理“商转组”。
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