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贵港市2023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两项政策均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又还没申报的参保单位,请务必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一、申领条件
(一)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0%,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
4.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不享受此政策;
5.根据国家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暂停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二)2023年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申领条件
对企业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个月(含)以上,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可以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即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二、返还标准
(一)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大型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年欠费和滞纳金。
(二)2023年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
按企业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申请方式
(一)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1.网厅确认申报。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后台数据精准比对,向初步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推送《稳岗返还申报确认书》,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https://www.gx12333.net/si)核对《稳岗返还申报确认书》信息后,点击“同意”按钮确认申报。参保单位不确认同意申报,将无法推送审核业务到社保工作台。
2. 窗口现场申请。符合条件的各参保单位可到失业保险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自主申请稳岗返还资金。申请材料:《企业稳岗返还申领表》,原件1份。
(二)2023年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
1.网厅申请。参保单位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https://www.gx12333.net/si)网上办理。
2. 窗口现场申请。办理材料:(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表》,原件 1 份;(2)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原件和电子文档各 1 份;(3)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 1 份(属于登记失业的 16-24 岁青年的可免提供)。
四、办理地点
市本级: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885号院 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医保分中心 贵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6-34号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775-4567461、4573219、4576159。
桂平市:桂平市西山镇禄棠东路9号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6-9号窗口,咨询电话:0775-3324408。
平南县:平南县平南街道二环路888号平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区1-9号人社窗口,咨询电话:0775-7828690、7832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