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企业经营困难,可申请公积金缓缴或降低缴存比→
来源: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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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17
企业经营困难的,可以不缴住房公积金吗?
不可以。考虑到企业运营的实际困难,企业如果按规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但是不能以经营困难为由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企业该如何办理缓缴公积金?
因单位经济困难需申请缓缴的,提供以下材料:
(1)《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缓缴审批表》;
(2)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决议;
(3)工资报表、财务报表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等。
注:公积金缓缴期限不能超过1年,需延长缓缴期限的应重新办理手续。
企业要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该如何办理?
因单位经济困难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需提交材料:
(1)《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审批表》;
(2)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决议;
(3)工资报表、财务报表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等。
注: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按低于5%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5%-12%期间调整的每年7月基数调整,可同时与基数调整一起办理。
缴存单位什么条件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注销?
单位撤销、解散或破产的,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应自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注销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政策性破产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的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