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人事政策速递汇总第1103期(深圳、西安、沈阳等10城市)

本期社保政策涉及城市合计10个:呼和浩特、厦门、沈阳、大连、海口、深圳、德阳、乌鲁木齐、西安、衡阳。
(一)呼和浩特2023年养老、工伤、失业年度基数调整通知
2023年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按7469元的60%,即4481元核定;上限桉7469元的300%, 即22407元核定。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09。
(二)关于调整厦门失业保险上限基数的通知
2023年度福建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21060元/月执行,失业上下限和养老保持一致,即失业上下限为21060-2575。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09。
(三)2023年沈阳养老、失业、工伤、残保金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2023年9月,沈阳养老失业工伤残保金缴费基数调整为4106-20529元,同时补差1-8月。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09。
(四)2023年大连养老、失业、工伤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2023年9月,大连养老失业工伤缴费基数调整为4106-20529元,同时补差1-8月。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09。
(五)关于海口2023年度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1、变更依据: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所在市县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 2、变更内容:自2023年7月1日起:下限为1830元,与上年度最低缴纳基数一致,上限调整为25641元。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09。
(六)关于深圳市参保档次及医疗保险比例调整的通知
自2023年10月1日起,对参保档次及医疗保险比例进行调整 1.参保档次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两种形式,原基本医保三档并入职工基本医保二档。 2.医疗保险比例调整: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由原来的单位缴交6.2%,调整为单位缴交6%,个人缴交部分不变依旧为2%。②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由原来的单位缴交0.6%,个人缴交0.2%,调整为单位缴交1.5%,个人缴交0.5%。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10。
(七)关于2023年德阳失业、工伤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的通知
2023年9月起,德阳失业,工伤缴纳基数调整为4246-21228,并对失业险进行4-8月补差,工伤补差8月。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09。
(八)2023年乌鲁木齐养老、失业、工伤上下限调整通知
2023年1月起,养老、失业、工伤上下限调整为4575-22875(原4253-21267)。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09。
(九)关于调整2023年度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6123元,上限为30615元。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10。
(十)2023年西安养老、工伤、失业基数上下限变更通知
2023年度西安市养老工伤失业基数上下限为4218-21086,1月起执行,在保人员需补差。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10。
(十一)2023年衡阳社保基数上下限调整通知
2023年1月起,养老失业工伤上下限调整为:3770-18852(原3945-19725)。 2023年9月起,医疗上下限调整为:3770-18852(原3586-17931)。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