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下劳动者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仍有权获得侵权赔偿
来源:盐城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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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2
【简要案情】
张某系某公司职工,2019年4月15日因工受伤,并被评定为六级伤残,后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191194.06元。该工伤事故被应急管理部门认定为安全生产事故。双方因某公司是否应当再承担侵权责任发生纠纷,张某因此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案涉工伤事故被应急管理部门认定为安全生产事故,故张某除工伤保险待遇外还有权获得侵权损害赔偿。一、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某公司向张某支付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共计386195.84元。
【法官点评】
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本单位出现工伤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用人单位如何赔偿一直有争议。本案对此作了有益探索,一是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仍可以主张侵权中的残疾赔偿金;二是侵权赔偿应坚持充分并合理的原则,以补充模式进行赔偿;三是依侵权路径赔偿应根据具体案情适用无过错原则或过错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