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交流社群二维码 加入HR交流社群,
50万HR人在这里

律师信箱|要求哺乳期女工上夜班 属于不提供劳动保护

来源:中工网 阅读量:461 时间:2023-05-30

  编辑同志:

  我生育之前在公司下属的一家门店工作。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我每周上三个下午班和三个夜班,夜班工作时间为19时到24时。2022年12月,我开始休产假。产假结束后,公司将我调至另一家门店,并通知我需要继续值夜班。我认为自己在哺乳期上夜班有诸多不变,要求公司同意我不上夜班。但是,与公司多次沟通均无结果。无奈,我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书。公司批准离职后,向我开具了书面离职证明。当我收到离职证明时却发现,公司将我的离职原因写成了“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由于这个证明,我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而在离职时,公司也以我系辞职为由,没有向我支付经济补偿金。

  请问:公司的上述做法对吗?

  读者:张妍妍

  张妍妍读者:

  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规定,国家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即“三期”女职工的劳动时间实行限制性保护,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二是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三是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四是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本案中,公司强行安排你在哺乳期内上夜班,无疑违反了国家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规定。现在,你可以提出以下两项要求:一是要求公司重新出具离职证明。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本案中,你离职的原因是基于公司安排你上夜班,即公司拒不提供特殊劳动保护,而不是因为个人原因离职,所以,公司应当给你重新出具符合事实的离职证明。二是要求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拒不履行上述义务,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劳动监察机构调查核实后,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当然,你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起诉等方式进行权利救济。

  潘家永 律师

  (劳动午报)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企业社保代缴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薪资代发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员工商保积分福利员工学习移动考勤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
热门HR资料下载

热门HR资料下载

更多 >
热门总榜

热门总榜

换一换
1
北京退休人员看过来!算算您一个月能够多领多少钱
2
2024年全国社保公积金调基最新政策,70+地区最新通知(7.24持续更新中...)
3
壹人事积分福利主要功能介绍-企业端
4
壹人事HR文库 | 人事资料一键下载,云端存储,高效管理
5
壹人事平台2024年8月社保缴费截止日
6
壹人事平台2024年7月社保缴费截止日
7
壹人事平台2024年9月社保缴费截止日
8
壹人事积分福利是如何收费、签约并进行在线操作的?
9
深圳用人单位社保费申报缴纳操作指引——社保费申报缴纳(@深税小程序)
10
壹人事积分福利有哪些优势?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