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继续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返还失业保险
本报北京4月2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桂杰)在今天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表示,人社部门将继续对不裁员和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张莹指出,日前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相关稳就业文件要求打出“降、贷、返、补、提”等政策组合拳,倾斜支持吸纳就业多的行业企业,更好激发企业活力,稳定就业存量、扩大就业增量。具体包括5个方面。
将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助力企业降低用工成本、更多吸纳就业,预计年均减负约1800亿元;用好创业担保贷款、稳岗扩岗贷款,解决企业融资需求。
对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小微企业,可发放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吸纳就业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支持金融机构优化审批流程,合理确定额度,增加信用贷等支持,开展稳岗扩岗服务和贷款业务。
继续对不裁员和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30%返还,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
加大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力度。对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其中,对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3年底。
支持企业开展职业培训,提升员工技能。对企业新录用符合条件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3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