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知识:社保补缴的规定是这样的?有哪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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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与财政部在2016年的时候就发通知,禁止规定范围外的社保补缴。
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补缴社保呢?
一、单位造成的补缴 《劳动法》及《社保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要在30日内为员工缴纳社保。 这里说明下,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具有法律强制性! 因此,如果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要求单位进行社保补缴。 值得提醒的是单位既然一开始没有缴纳社保,员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就需要支付滞纳金,显然单位是不会愿意的。 此时员工需要到社保征收部门进行投诉,一般是社保中心或者税务部门。 注意去仲裁和法院是无效的的,不会受理,只有社保部门下文后,单位不执行的时候才可以去起诉。 2018年以前,人社部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退休的时候进行一次性补缴。 但是2018年以后,国家规定凡是个人欠费,一律不许补缴。 虽然说是这么说,但是黑龙江在2019年依然可以进行补缴社保。 至于其它地区是否可以进行补缴,就需要到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咨询。 目前,许多人对于企业职工补缴政策比较关心,对于这一点,有两个硬性条件。 第一个是首次参保时间在2011年7月以前,也就是在社保法实施之前。 第二个条件就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缴纳5年社保。 以上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后,才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以达到社保缴纳年限15年。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 目前,城乡居民养老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果缴纳年限不足15年,在退休当年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社保缴纳年限。 注意:有些地区要求60岁前必须先缴纳1年的社保以后,才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有的地区要求先继续缴纳5年后,才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 五、特殊补缴 由于疫情的影响,许多地区都出台了社保的缓缴政策。 出台该政策的地区,允许职工次年进行养老保险的补缴。 当然, 大家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确定政策。 四、其他特殊情况。如果还有其他特殊情况,能否补缴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各地政策可能不太一样。 今天的分享完毕,知道大家觉得是否有道理,或者说出你的意见与看法,欢迎留言、转发、收藏和点赞四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