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 失业保险金申领可随时办
失业保险金,兜底失业群众的基本生活;技能提升补贴,帮助企业职工提升技能;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保障措施,助力失业群众实现再就业……失业保险发挥着稳定就业、保障基本民生作用,它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施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也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期“社保有事我帮您”栏目就带您了解失业保险相关政策。
待遇申领条件逐步放宽
根据相关法规条例,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纳失业保险义务满一年,且不是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此外,劳动者无论是碰上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还是碰上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均可按照程序申领失业保险金。
如今,群众申领失业保险金,不再有60日申领期限限制。对以往因超出申领期限而未领取失业保险金,且当前无法通过信息比对立即查询结果的失业人员,可通过个人承诺制申请失业保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对于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失业人员失业状态的,无需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线上线下均能申领待遇
在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可“免跑即领、免证即办”,参保人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及开通储蓄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在家通过网络自助完成申领。
现在,线上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办理渠道越来越多样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厦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均提供7x24小时不间断服务,失业人员随时随地都能享受到便捷的失业保险服务。
除了线上办理渠道以外,失业人员也可选择前往厦门市各区社会保险中心窗口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多项待遇保障基本生活
参保人完成失业保险金申领后,次月起每月中旬,银行卡内都可以按时收到一笔失业保险金,并由失业保险基金在随后几日内代为缴纳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以及已经办理医疗保险退休的人员,不再缴纳)。
此外,有意愿回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后,失业保险基金将按厦门市标准应领总金额的1.5倍资金一次性支付转移。转入地将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发放。
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分娩,且没有享受到企业职工生育补助金的女性失业人员,可以一次性申请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大龄失业人员可享优惠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大龄领金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领取期间还可继续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025年1月起,大龄领金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并缴费后,还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部分费用。
技能提升补贴助力求职
目前,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还可以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如果参保人取得福建省公布的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相关证书,补贴金额则可按对应证书等级发放标准上浮30%,即最高可领2600元。不仅如此,每人每年享受补贴的次数最多可以达到3次。
企业补贴“免申即享”
近年来,厦门市坚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普惠性稳岗返还资金,并逐步将返还对象由参保企业,扩大到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
上年度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可顶格享受国家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中小微企业按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计发返还,大型企业按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计发返还。
目前,厦门市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发放失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资金,符合条件的企业免申请、免提交材料,只需填写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账号、收款银行名称、收款银行号信息,就可收到市人社部门直接发放的该笔资金。
(海西晨报记者 蔡惜雯 通讯员 高清水)
原标题:“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 失业保险金申领可随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