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度真大!捐赠就能全额免税!利好中小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和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法规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段话,我们来举个例子。某企业年利润是500万,按照年度利润总额的12%计算,那就是60万(500x12%=60)。没超过60万,就准予扣除;超过就意味着多余的钱等明年再扣,期限是三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条法规中,捐赠的方式我们也不可以忽略。企业必须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比如红十字会、慈善会、基金会等公益性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比如民政部门,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通过正规、权威途径捐赠,税务部门那边就会审核不过,自然而然就扣不了税。还有一点就是捐赠的扣除基数是一个会计年度利润,而这个数字必须会计年度终了后才能计算出来,而捐赠事项是在年度当中发生的。如果捐赠行为发生时不量力而为,则企业可能会因捐赠背负额外的税收。所以,在这里也提醒大家要规避风险。
另外,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都是可以延期缴纳税款的。大家可别小看延期缴纳,这相当于是政府在一定时期内依据纳税人一笔与延期纳税数额相等的无息贷款,节省了企业的利息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企业纾解财务困难。如果企业者这笔钱用于产业升级、科研投入、员工福利,对于企业来说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