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社保转出,转入东莞的流程
乌鲁木齐公积金转出流程:
转出所需资料:1、转入单位开具的转入证明;2、转出单位填写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3、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同城转移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社保转到社保转到社保转到单位所属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社保转到社保转到社保转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同城转移手续。
东莞公积金转入流程:
转入当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进入本市工作,需要将此前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东莞所在新工作单位的,可凭新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可参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的样本)及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科或镇区办事处申请开具相关证明。在单位为职工代办开具转移证明时,应提供单位经办人及职工本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无法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则必须在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提示:▲为方便操作,单位职工集体(3人以上)从相同地方公积金中心调出的,需提供相关人员清单(含电子版)并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乌鲁木齐社保转出流程:
转出参保单位或个人填写《乌鲁木齐市参保职工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登记表(表十四)》,提交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须附该经办机构的名称、开户银行、行号和帐号)、接收地就业服务机构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或调函复印件、无就业证明材料的人员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转移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区(县)社保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参保个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东莞公积金转入流程:
转入当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进入本市工作,需要将此前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东莞所在新工作单位的,可凭新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可参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的样本)及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科或镇区办事处申请开具相关证明。在单位为职工代办开具转移证明时,应提供单位经办人及职工本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无法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则必须在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提示:▲为方便操作,单位职工集体(3人以上)从相同地方公积金中心调出的,需提供相关人员清单(含电子版)并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