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规!3月18日执行,社保迎来大变化!这3类行为查到必罚
最新发布!事关社保!这些行为千万不能再有,小心涉嫌违法!
3月18日起
严查严打社保挂靠等违规行为!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了《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8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划重点
新《办法》重点强调了法律责任,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查,加强对骗取社保基金的处罚力度,对用人单位、对支出单位追究责任。
《办法》规定,侵害社会保险基金法律责任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相关法律责任。第二类是欺诈骗保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类是违规工伤认定、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法律责任。
哪些行为属于欺诈骗保,哪些行为属于失职渎职,此前一直没有特别具体的界定,在社会保险法里只有几句原则性描述。
各种情形明确后,将更具可操作性,提升打击效力,更加扎紧制度的笼子,遏制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从政策趋势看,国家从未放松对社保基金的监管,随着新政策的出台,对社保基金的监管从细节、到检查力度均有所增强。对企业来说,社保合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言而喻。
严惩代缴社保!
三家人力资源公司被罚
社保不仅涉及到大城市落户买房,买车拍牌,还涉及到平时生病、怀孕、失业、工伤、退休金等一切报销和福利,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不能断缴。但现实情况中,辞职、失业、回家创业等,都可能导致社保断缴,一些个人和企业便打起了代缴社保的主意。
此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深圳市某某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人力某某(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某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因给个人代缴社保被行政处罚。
《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八条明确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以上三家用人单位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为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失业保险参保手续的行为,涉及人数分别为152人、16人、27人,过程中存在过错(经责令,现已停止该违法行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处三家单位912000元、96000元、162000元的罚款。深圳市人社局称,三家公司违反了《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条、《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处罚。
早在2020年12月7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公安厅印发了《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的通知指出,单位或者个人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基金支出,包括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鉴定意见等方式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税务局通知!
社保征管系统来了!
自从社保入税以来,国家就多次出台相关制度,严打社保违规行为。
此前,云南省税务局公布关于“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及新旧系统切换的通知:
除此之外,近期,湖北、海南等地税务局也公布了相应计划,那上线的“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有多强大?
据悉,金税三期社保征管系统建设与人社、卫计委等多部门联通的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改造、升级税务部门和人社部门各自的业务系统,搭建税务部门和人社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社保费征收相关的数据在人社部门和税务部门之间交换,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可以看出,新系统实现了多部门社保信息共享,彻底打破了信息壁垒。也就是说,税务不但掌握社保、工资、个税等申报数据,还可能会通过人社局获取劳动关系、组织人事关系、缴费年限确认、学籍信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就业失业等非税信息。
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上线后:
1、税务机关将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开展涉税风险控制,税务、工商、社保随时合并接口,企业人员、收入等相关信息互联。
2、社保、个税、工资申报数据将实现全面比对,一旦有异常,违规企业将成为重点稽查对象。
最严稽查下
中小企业如何做到税务合规!
社保作为税收管理中的一部分,在大趋势下,监管必然更加严格。随着政府部门联动监管进一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数字货币等各类电子化进程不断深入,加之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分布式处理等先进技术的加持,以技术进步为核心的互联网监测使综合执法变得更为高效完善,财税合规政策也逐步收紧。
2021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并给出了改革的时间表及路线图,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确立了总体规划;同年9月,税务局长宣布金税工程四期建设已正式启动实施;12月1日,多地开展全电子发票试点工作……
显然,我国正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转变,税务变革也迈入新时代。
对企业纳税人而言,税收征管改革在带来办理程序简化、税务服务便捷、办税效率提高的同时,也应当关注到《意见》中指明的改革方向也暗含着对纳税人财税专业能力、管理能力的要求不断趋严,其中“合法合规”是基本要求。
合规关系到企业的健康发展甚至生死存亡,企业在发展的同时,一定要做到合规。企业的风险,80%是财、税、法的风险,因此,企业合规必须财税法先行。
然而现状是,当前我们国内大多数中小企业还没有意识到企业财税法合规的重要性,绝大多数企业的纳税管理停留在被动管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爆了雷就排雷。
问题的解决固然重要,但往往会发现,很多问题是重复性发生,很多风险也是重复性存在。我们应当明白,问题和风险的爆发永远是结果,如果造成结果的原因没有找到,没有改观,结果怎能改观?那么发生税务风险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可能有很多,比如政策的更迭,税务机关理解的偏差,上下游的影响等等,但最重要的还是企业自身缺乏一整套合规体系。
在企业的实际发展中,也要进一步结合企业在市场发展中的形势,合理建构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进而强化企业的合规管理意识,应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风险及问题,同时也要遵守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良好的企业合规体系,从而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要性
1、合规管理是企业稳健经营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防范违规风险的基本前提,是每一个公司都必须要管理的一部分,也是保障自身利益的有力武器,内控制度的完善离不开合规化的管理及操作,这样方能让企业内控制度效用最大化。
2、合规管理是规范员工行为的有效手段,通过建构科学的企业合规文化以及合规体系,有利于让员工养成合规化的习惯,避免违规风险。同时在在制度层次向广大员工普及合规管理的相关条例,有利于让员工自觉自律的避免违规化操作。
3、合规管理可以防止决策失误,领导者的权限较大,再小的决策都有可能引发公司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合规化管理通过约束高层领导人员的相关行为能够最大限度减少决策失误而带来的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