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干了2天给钱吗
试用期干了2天给钱吗
费了九牛之力找到了一份工作,第一天熟悉了一下工作环境,感觉哪儿都挺闹心,第二天就没有去公司,很遗憾的与这份工作失之交臂。
相信在企业里会经常遇到这样的员工,好不容易招聘了一名员工,员工来到公司经过HR辛辛苦苦的办理劳动手续,培训,刚刚经过一天,什么还没做呢,员工不来了,白白浪费感情。
员工认为我在公司待了一天,也付出了感情,企业应该支付给我工资。
那新员工入职一天,到底应该不应该有工资呢?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没有说明员工上班一天企业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员工自己主动提出离职的情况,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但是还是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企业不能因为劳动者仅仅是干了几天而拒绝支付,或者是拖欠工资等。
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不能因为该劳动者是工作了一天或者是三天而拒绝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倘若真的因为一天的工资企业未支付,被员工投诉也是得不偿失。
试用期是企业和员工双方考核彼此的价值观、默契度,理念等的一个时间,不能因为员工觉得不合适了而拒绝或不足额支付。应该给予员工应得的工资。
然而企业在试用期辞退员工,是需要给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的。目的是杜绝企业非法用工。
作为员工是弱势一方,遇到企业克扣工资,维护自身利益也是正常现象。但也要看好单位,入职前考虑好,对方的薪资待遇是否我想要的,对方的工作内容是否能够胜任,别刚刚入职又离职。毕竟没有给企业创造利益,还让企业耗费不少精力。
作为企业,一定要有原则,不要出尔反尔,应当维护员工利益。
你有遇到工作一天就离职的情况吗,对于工作一天的薪资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