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
关于社会保险业务系统升级期间
停办业务的通告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数据将于11月20日集中到省统一管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于12月份开始使用全省统一的业务受理平台和业务经办系统。同时,与原业务系统相关联的沧州市多险合一网报系统、沧州人社APP、自助服务一体机等对外服务系统需要同步升级。为确保以上工作如期完成,系统切换期间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将暂停各项社保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社保费征收业务停办及新系统上线时间
2021年11月20日18:00时起全市社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社保业务。2021年11月25日22:00全市税务部门暂停企业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征收工作。社保新系统恢复业务时间定于2021年12月6日8:30正式启用,税务部门同步开放缴费功能。
二、各险种社保待遇支付核定及重新办理时间
11月12日前参保单位或个人,到经办机构业务部门办理11月份的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业务核定工作。11月12日之后,业务部门不再受理核定需11月份支付的所有业务。待新系统12月6日上线后,再恢复办理。
三、停办业务范围及应对措施
系统停机期间,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业务办理和申报缴费业务暂停。系统停机期间,工伤保险人员参保等急办业务,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窗口递交材料,新系统上线运行后再具体办理。市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12月份养老金在12月6日以后发放。
省级数据集中和全省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的应用是省人社厅和省税务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建立全省统一、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系至关重要。对于信息系统停机切换给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注意事项
如有其他工作调整将另行通知。系统停机期间,社保业务咨询电话如下:
养老保险科:3201150
工伤保险科:3206663
劳动能力鉴定中心:3206292
社保中心:
登记申报经办窗口:3206902
企业养老保险经办窗口:3206635
机关养老保险经办窗口:3206650
工伤保险经办窗口:3207762
失业保险经办窗口:3206610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10日
来源:沧州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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