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失业补助金可以领几个月?
海口失业补助金可以领几个月?
【导语】:海口市2021年继续发放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不能超过6个月,已经领满期限的不得再次申领。
海口失业补助金申请时间
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合计不超过6个月,已经领满期限的不得再次申领。
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对2020年符合原失业补助金政策且未及时申领的人员,申领期限可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发放标准
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其中,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按每月1200元标准发放;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按每月800元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将统一发放到个人社会保障卡中。尚未办理社保卡或者社保卡丢失的,尽快重新办理。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申请条件
1、对2021年1月至6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至6月期间新发生的失业停保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3、对2020年符合原失业补助金政策且未及时申领的人员,当前处于失业状态的。
满足以上其中一项条件的方可申领,申领期限可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
注:1.无需办理失业登记;2.正在领取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得重复享受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