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稽查新系统来了!通知!9月7日起,这6种行为查到必罚
近日,云南省税务局公布“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正式上线!新系统到底有多强大?对企业有何影响?企业应如何应对?
社保征管系统来了!
税务局刚刚通知!
8月19日,云南省税务局公布关于“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及新旧系统切换的通知:
该通知中明确:税务局将于2021年9月1日上线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
除此之外,近期,湖北、海南等地税务局也公布了“金税三期社保费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采购计划。
那上线的“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有多强大?
据悉,金税三期社保征管系统建设与人社、卫计委等多部门联通的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改造、升级税务部门和人社部门各自的业务系统,搭建税务部门和人社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社保费征收相关的数据在人社部门和税务部门之间交换,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可以看出,新系统实现了多部门社保信息共享,彻底打破了信息壁垒。也就是说,税务不但掌握社保、工资、个税等申报数据,还可能会通过人社局获取劳动关系、组织人事关系、缴费年限确认、学籍信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就业失业等非税信息。
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上线后:
1、税务机关将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开展涉税风险控制,税务、工商、社保随时合并接口,企业人员、收入等相关信息互联。
2、社保、个税、工资申报数据将实现全面比对,一旦有异常,违规企业将成为重点稽查对象。
社保严查开始
即日起!这7种行为不要再有了!
一、试用期不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
所以,企业在试用期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二、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
三、人事档案没转移到单位不缴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四、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
实务中,有些用人单位会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为职工缴纳社保,岂不知,劳动关系的确定可不仅仅取决于一纸合同,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个人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社保就必须得交!
具体规定看下图:
五、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社保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员工个人自行办理社保缴纳的做法,不可取。
六:单位可以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按照最低缴费标准缴纳社保,似乎是很多企业的潜规则。近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明确指出: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图片来自:中国社会保障杂志微信
社保缴费是与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相关的,只有达到了一定的缴费水平,才能达到较好的待遇水平,如果缴费水平过低,则其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也就是说,缴费水平要随着平均工资的提高而提高,未来的待遇水平也会跟着提高。
当然,这对企业来说, 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对社保负担可能会产生一些影响,所以很多企业都是按照最低基数进行缴纳。
51酱提醒,目前社保的征管已经由税务全面接手,数据互通只是时间问题,社保如果不按规定足额缴纳,后果严重!社保最严征管时代真的来了!
不缴或少缴社保
会有什么后果?
社保不缴、少缴、代缴社保,虽说减少了一部分成本,但是所带来的风险远远大于获得的收益,得不偿失!
企业不缴或少缴社保有何风险?
不久前,上海人社局公布了50多家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违法行为被公开告示,包括单位全称、法人或负责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参保所在地等信息。
近日,上海人社局再度头条公开曝光告示 ☟
曝光力度之大,让很多人疾呼:最严征管时代来了!
1、未缴期员工若发生工伤等意外,由公司付相关费用及罚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末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徵之日起,按目加牧万分之五的满纳全;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不缴社保,员工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未依法足额缴纳,企业将面临扣押、查封、拍卖等强制征收风险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因此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可以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社保征收机构投诉,主管部门将根据权责责令用人单位纠正不法行为,甚至可以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
总之,很多违规企业可能要在未来面临改变了!
这9类人可
以不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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