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身利益!青岛最新住院医保政策详解
切身利益!青岛最新住院医保政策详解
关于
参保人住院,
您需要知道这些事儿。
每一条都与您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快来了解一下吧!
在哪些医院住院可以报销
?
医保对医疗机构实行定点管理,参保人在
承接相应业务的住院定
点医院
发生的医疗费方可纳入统筹支付范围。
需要明确的是:
有的医院只承担部分住院业务,
比如:精神类专科医院、眼科专科医院、妇产科医院。
有的医保业务不是所有医院都能承担 ,
比如:康复类业务、日间病房、日间手术中心和日间肿瘤化疗中心、中医日间病房。
想知道青岛有哪些医保定点医院?
医保定点医院可以微信关注
“青岛医保”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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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办大厅】——【常用查询】——【医保定点医院】
查询。
哪些人住院可以报销?
参保职工:
连续缴费满六个月。
退休职工:
累计缴费年限男满二十五年、女满二十年。
参保居民:
按照规定在集中缴费期缴费。
新入学的大学生:
按照规定及时参保缴费。
婴儿:
出生六个月内缴费。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毕业当年度参加职工医保、
军转干部和复员退伍军人
退役一年内参加职工医保、
持《服务绿卡》的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以上三类人都是可以缴费次月享受医保待遇的。
新参保职工住院
,
需知道这些: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设定了等待期规定,符合参保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条件的人员,应当在3个月内及时办理参保缴费。连续续费不满6个月的,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待遇;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按照规定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参保3个月以上的职工,再次参保时等待期重新计算。
哪些医疗费可以报销?
医保三大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目录》中备注了部分药品或诊疗的限定支付范围,只有符合限定支付所规定情况下参保人员发生的费用,才可按规定由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想要
查询三个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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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报多少?
这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
接下来便为大家集中解说一下。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设立起付标准。
一、二、三级
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
200元、500元、800元
,社区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按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
参保人住院治疗,在一个年度内
第一次
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
100%
执行;
第二次
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
50%
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按照
100元
执行。
自2020年1月1日起,
适当提高部分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起付标准,
拉开各级定点医院医保起付标准差距。
参照国内省内同类城市情况,青大附院、市立医院、中心医院、海慈医院、齐鲁医院(青岛)、解放军971医院等6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医疗费起付标准由800元提高到1000元。
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恶性肿瘤、白血病、精神病、结核病
的门诊大病患者,一个年度内住院和门诊大病
只负担一个
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按先统筹支付的定点医药机构起付标准执行。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超过基本医保支付限额的部分
由大病保险保障。
另附
医疗制度保险框架
:
除了以上内容,
住院的这些事儿,
您也得明白。
关于医保卡
1、参保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在
3日内
进行刷卡联网登记;
2、参保人医保卡
不得出借
给他人使用;
3、持本人卡住院,医疗机构将认真查验就诊
人
与医保
卡
信息是否
相
符;
4、参保人自行持卡,医疗机构
不得收集、留存
参保人员医保卡。
没有医保卡怎么办住院
?
请往下看↓↓↓
1.可以用电子医保凭证办理住院;
2.办理住院手续时未携带医保卡的,也可以在入院三日内补办联网确认和登记手续;
3.医保卡丢失影响住院手续时,可以到银行办理临时医保卡。
医保患者住院诊疗,要遵循以下规定
☆
住院期间要守纪律:
参保患者住院期间应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随意离院。
☆
反对低标准和查体式住院:
医保患者住院诊疗,必须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入院标准。凡首诊医生不按病情和入院标准收治患者,或随意扩大病情降低收治标准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对医院扣罚。
☆
反对小病大治过度医疗:
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参保患者不应要求医院提供与其住院诊断疾病无关的检查、用药和治疗。
此外,
关于住院,
您还需要知道这些,
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知情同意原则:
参保人员对本人的医疗费有
知情权
。医疗机构应该主动向参保人员
提供住院费用结算单和住院费用日清单
;在为参保人提供全额自费和部分自费药品、耗材及医疗服务项目时,严格全面履行告知义务,须征得参保人或其家属同意
签字确认
。
医疗机构
不得
要求住院参保人员到
门诊缴费
。
工伤病种不能按医保病种报销。外伤病种经医保审核后纳入报销。
住院期间院外购药或外出检查:
参保患者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或因定点医院因设备、技术条件有限、设备暂时故障、或暂无药品等原因,经主管医师和医院医保办同意,参保患者到外院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其发生的费用个人垫付,与本次住院的医疗费合并结算。
住院期间转科治疗:
参保患者因病住院治疗,由于病情变化须在本院内部转科治疗的(包括执行统一总额预算指标的医疗集团内各医院的转院治疗),视为
一次住院
,定点医院应负责为其办理转科手续,不得要求参保患者中途结算,重新办理入院手续。
住院期间不能发生其他医保结算
:
参保人刷卡联网登记住院后,如果再发生门诊大病、门诊统筹、护理保险等由统筹金支付的结算费用,本次住院将无法结算。
出院带药
参保人员出院带药品种应当以治疗住院期间主要诊断疾病为主,带药量一般
不超过7天
用量,慢性病参保人员出院带药量一般
不超过15天
用量;
已办理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员,因核定病种住院治疗的,用于治疗核定病种的出院带药量原则上
不超过3天
。
原则上不得开具注射剂类药物、外用药、检查检验及治疗、康复项目。
住院天数:
医保部门没有限定参保人住院时间。参保人住院时间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确定。
急诊报销:
参保人下列急诊医疗费用,可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
急诊转住院:
住院前24小时内
发生的
不间断
的急诊医疗费用;
2、
急诊留观:
持续留观超过
24小时
的
急诊留观
费用;
3、
急诊死亡:
经
急诊
抢救无效
死亡
的医疗费用。
最后,
参保人住院报销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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