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开展援企稳岗政策执行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_社会保险_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防范基金风险,规范经办流程,市人社局决定开展援企稳岗政策执行情况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目的
通过援企稳岗政策执行情况核查,检视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各区完善经办制度,规范业务流程,防范资金风险,推动援企稳岗工作全面有效落实。
二、核查内容
(一)业务经办情况。重点核查申报受理及时性、业务流程合规性、业务台账和企业申报材料完整性,以及《援企稳岗通知》印发后的公示、信用信息查询、拨付资金情况。
(二)申报条件审核情况。重点核查裁员率、缴费年限、参保人数、在岗职工人数核对情况,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僵尸企业”核实情况,《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申请表》内容填写及印章完整情况。
(三)建章立制情况。重点核查援企稳岗落实文件、审核办法、经办规程、风险防控(内控制度)、资金管理(违规补贴追回)、档案管理、岗位职责等配套制度制定情况。
三、核查安排
援企稳岗政策执行情况核查工作分为全面自查、交叉互查和重点抽查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自查(2019年9月3日至9月30日)。各区根据核查内容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检查本区援企稳岗工作,重点核查2018年以来援企稳岗各项补贴的审核发放情况,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9月2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处。
第二阶段:交叉互查(2019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在自查基础上,市人社局采取随机确定互查对象、随机选派核查人员的“双随机”方式,安排各区开展交叉互查。根据核查内容,逐条核实被检查区的政策执行情况。10月25日前,形成互查报告报送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处。
第三阶段:重点抽查(2019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根据各区全面自查和交叉互查情况,市人社局组织进行重点抽查,并对核查结果进行总结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人社局、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社局成立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援企稳岗政策执行情况核查工作组,由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失业保险处、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各区人社局要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核查工作重点环节和核查内容,对存在问题和隐患逐一排查检视。9月10日前,要将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和一名工作联络人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处。
(二)明确工作要求,加大推动力度。各区人社局、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核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要对援企稳岗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逐一核查,切实检查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及时组织针对性整改。对冒领、套取、挪用、滞留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立即追回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机制。各区人社局、各单位要根据核查结果,举一反三,补强工作薄弱环节,完善业务经办制度,促进援企稳岗政策工作规范化运行。要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充分运用信息系统进行过程监管和数据监管,加大投诉举报处理力度,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人员配备,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处 赵仕龙
联系电话:83218283、83218375(传真)
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孙大鹏
联系电话:23331136、23357109(传真)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