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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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2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网点: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二 )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退休年龄后 5年。
三 、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
本通知自2020年6月9日起实施,有效期为1年。《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公积金管委会〔2015〕1号)同时废止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