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来源:拂晓报
阅读量:65
时间: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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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主题)
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放宽提取条件(副题)
拂晓报讯(记者 徐蕾)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进行多项优化调整。新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将根据国家政策及本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此次政策调整在公积金提取方面更加灵活。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限由原来的“购房一年内一次性提取”放宽为“购房两年内可提取两次”。全款购房的,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按揭贷款购房的,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首付款。同时,继续允许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但需注意的是,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85%时,此项业务将暂停办理。
本次政策调整在贷款政策方面也有显著优化。单方缴存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上调至6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缴存的,最高可贷80万元。职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购买二手房时,房龄1-15年的,首付比例由40%降至30%;房龄16-30年的,首付比例由50%降至40%。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调整,旨在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尤其对改善型购房和二手房交易给予更大支持,未来将密切关注政策实施效果,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平稳运行,助力市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