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提取情形、优化提取政策、提升贷款额度!4月7日起,兰州市将实施10项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新政

来源:兰州日报 阅读量:89 时间: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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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支持作用,满足广大缴存人的住房消费需求,4月7日至明年4月6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涵盖提取、贷款等多方面的10项阶段性支持政策,从拓宽提取范围、优化贷款认定到提升贷款额度,全方位满足缴存人住房需求,为市民安居梦注入强劲动力。

  ●新增两项提取情形

  此次公积金新政在提取政策方面亮点颇多,新增的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为缴存人当前年度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且在本中心无应偿还的公积金贷款,本人或配偶有住房但不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该房屋的其他住房消费;本市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提取,让纳入本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单库的房屋产权人,可因房屋改造提取本人和配偶以及产权人的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新增两项提取情形,同一年度内不能与其他提取情形叠加办理。

  ●优化现有提取政策

  在优化现有提取政策上,购买自住住房提取范围由“本人和配偶”放宽至“可同时提取购房人本人和配偶以及购房人的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限大幅延长,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时限由“三年内提取三次”调整为“五年内每年度可提取一次,分别可提取五次”;结清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时限由“一年内提取一次”调整为“贷款全部还清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度可提取一次,最多提取两次”。跨区域通勤租房提取方面,对缴存人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有住房但不符合购房提取条件,因住房所在地与单位地址分别在主城四区和远郊区县,或分别在不同远郊区县,通勤距离较远需要在单位所在地租房自住的,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外,为加强异地购房提取业务风险防控,异地购房的提取时限调整为购房后必须满6个月以上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优化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

  贷款政策调整同样引人瞩目,对住房套数认定更加科学,并明确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认定标准。首套房认定为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拟购房区县无住房的家庭;或仅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拟购房区县无住房的家庭。二套房认定为有一次已结清公积金贷款且拟购房区县有一套住房的家庭;或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但拟购房区县已有一套住房的家庭。需要注意的是,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拟购房区县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不予贷款。

  ●多维度提升贷款额度

  1、已婚缴存职工家庭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单身缴存职工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2、实行专项上浮政策:

  人才安居支持。A、B、C类人才卡持有人:最高额度提至100万元(已婚)、80万元(单身)。D类人才卡持有人:最高额度提至80万元(已婚)、70万元(单身)。

  多子女家庭支持。符合条件(养育未满18周岁两孩及以上)的家庭,提供医学证明或抚养关系材料的最高额度上浮20%。

  首套房政策支持。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额度上浮20%。

  “卖旧买新”支持。缴存人售出自有住房12个月内,因新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上浮20%。

  特殊群体优待。现(退)役军人(退役5年内):最高额度上浮20%;烈士或军警遗属:最高额度上浮100%;获评市级及以上劳模、工匠:最高额度上浮20%。

  绿色建筑激励。购买A级装配式建筑或一星级绿色住宅,最高额度额外增加10万,AA(二星)级增加15万元,AAA(三星)级增加20万元。

  ●灵活调整贷款期限

  调整贷款期限,调整后实际贷款期限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延5年,即男性68岁、女性63岁。

  ●实行代际互助贷款政策

  缴存人父母及子女可作为共同借款人参与申请公积金贷款。未成年的子女以及实际年龄超过68岁(63岁)的借款人父母,不得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参与贷款。

  ●优化商转组合贷业务办理流程

  持续推进商转组合贷款业务开展,全面总结已有业务办理经验,梳理堵点、优化流程,争取为广大缴存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商转组合贷业务服务。

  ●推进房票住房贷款政策落地

  支持依据《兰州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取得房票的安置对象、房票持有人使用房票作为首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拓宽共有产权房贷款渠道

  支持借款申请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今日起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14项惠民新政上线

  为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自今年4月1日起,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施行为期一年的14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举措。

  8项“提取类”惠民新举措——

  扩大购买自住住房提取范围。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至购房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延长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时限。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备案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5个自然年度内,每年可提取1次。

  延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时限。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结清提取时限延长为“贷款全部还清之日起2年”。

  支持跨区域通勤租房提取。缴存人本人或配偶在兰州市域内有自住住房,但住房所在地与本人工作地(以单位注册地为准)分别在主城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和其他县区(皋兰县、榆中县、永登县、红古区、兰州新区),或住房所在地与本人工作地分别在不同的其他县区,需在工作地租房自住的,可按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参照“面向市场租赁住房”情形办理。

  新增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缴存人或配偶在兰州市域内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且当年未提取(含冲还贷)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用于该房屋的其他住房消费支出,每年度提取1次,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额为1万元,跨年不累计。

  支持城市更新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市城市更新改造提取:纳入本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单库,由个人出资更换属于个人权属的设施设备且已支付建设改造(安装)费用的权利人,可申请提取产权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以发票日期为准,3年内每人可提取1次,累计提取额不超过个人自付金额,且最高不超过3万元。

  2、本市自住住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本市自住住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可申请提取产权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以《特种设备(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发放日期为准,3年内每人可提取1次,累计提取额不超过电梯更新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分摊金额。

  扩大购房首付款提取范围。将购买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纳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支持范围。

  优化异地、频繁交易购房提取相关规定。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或在本市购买的自住住房1年内交易两次及以上的,房屋交易(交易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满6个月,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所购本套房屋已办理了住房贷款的,或异地房屋所在地为购房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户籍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不受以上限制。

  6项“贷款类”惠民新举措—

  优化认房规则。房屋套数认定以缴存职工家庭累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及在兰州市域内拟购住房所在区(县)级行政区域内拥有的住房套数综合确定。

  延长借款申请人可贷款年龄。借款申请人实际贷款期限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延5年,即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

  支持特定群体上浮贷款额度

  1、缴存人申请办理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在中心现行贷款基础额度上上浮20%。

  2、支持住房“卖旧买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可在中心现行贷款基础额度上上浮20%。“卖旧买新”的认定标准为缴存人本人或配偶售出名下住房和再次购入住房时间在12个月内(以各类交易过户凭证时间为准,售出及购入的住房均在兰州市域内)。

  3、全国范围内现役军人,或退出现役不超过5年的本中心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可在中心现行贷款基础额度上上浮20%。

  4、获得市级以上劳模、工匠称号的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可在中心现行贷款基础额度上上浮20%。

  5、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武警官兵、消防队员遗属等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可在中心现行贷款基础额度上上浮100%。

  支持“房票”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人购买本市自住住房,以“房票”支付首付款,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支持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人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扩大冲还贷办理范围。将“按月冲还贷”和“提前还款冲还贷”业务的办理范围扩大至借款人本人及共同借款人(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为阶段性支持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未尽事宜遵照原有规定执行。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八项新政解读

  ●扩大购买自住住房提取范围

  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范围由“可同时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调整为“可同时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和子女提取时,需提供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

  例:缴存人小金2023年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已取得网签备案合同,小金本人及配偶、父母和子女可凭该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不超过购房支出总额。

  热点问题:老张作为小金的岳父,老张可否和其配偶也凭该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不可以。提取人仅扩大至购房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岳父母和公婆不在提取范围内。

  ●延长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时限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以备案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从“三年内每年提取一次,可提取三次”调整为“五个自然年度内,每年可提取一次。”

  例:缴存人小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屋总价100万元。小金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在《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五年内,每个自然年度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不超过购房支出总额100万元。

  热点问题:2020年6月23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已经提取过两次,还能提取吗?可以提取多少钱?

  答:当年未按本套房屋提取过的,可在2025年6月22日前提取一次,以缴存账户余额为准,最大提取金额等于房屋总价

  除前两次提取金额的差额,超过期限的不能再以本套房屋办理购房提取。

  ●延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时限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时限由“贷款结清后一年”延长至“贷款结清后两年”。

  例:小金购买自住住房,在商业银行申请了一笔住房贷款,于2023年8月30日结清贷款,则小金及其配偶可在2025年8月29日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该笔贷款本息总和(扣除该笔贷款已冲还贷和已提取金额)。

  热点问题:住房公积金贷款已于2024年1月15日结清,贷款本息合计共56万元,冲还贷提取合计26万,还能提取吗?可以取多少钱?

  答:可在2026年1月14日前办理提取。以缴存账户余额为准,最大提取金额不超过30万元,超过期限的不能再以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还贷提取。

  ●支持跨区域通勤租房提取

  为解决跨区域通勤人员的租房资金需求,缴存人本人或配偶在兰州市有自住住房,但住房所在地与本人工作地(以单位注册地为准)分别在主城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和其他县区(皋兰县、榆中县、永登县、红古区、兰州新区),或住房所在地与本人工作地分别在不同的其他县区,需在工作地租房自住的,可按面向市场租房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例:1.小金单位注册地在主城四区,小金和配偶在皋兰县、兰州新区分别有自有产权住房一套,小金可申请跨区域通勤租房提取;

  2.小金和配偶房屋在城关区,小金的单位注册地在兰州新区,配偶的单位注册地在安宁区,小金可按跨区通勤租房提取,小金配偶不可以办理。

  热点问题1:单位注册地在兰州新区,在皋兰县拥有自有产权住房一套,可以提取吗?

  答:可以。符合跨区通勤办理条件。

  热点问题2:如名下房屋在西固区,工作地在七里河区,符合跨区通勤租房提取条件吗?

  答:不符合。房屋坐落地和工作地均在主城四区内,不能办理跨区通勤租房提取。

  ●新增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缴存人或配偶在兰州市域内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且当年未提取(含冲还贷)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用于该房屋的其他住房消费支出,每年度提取一次,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额为10000元,跨年不累计。

  办理时需提供:1.身份证明材料;2.《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3.结婚证(房屋在配偶名下时提供)。

  例:缴存人小金2000年购买的自住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小金和其配偶当前无住房贷款,当年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则小金和配偶当年每人可提取一次,金额分别不超过10000元。

  热点问题:本年以其他住房消费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当年购房还能提取吗?

  答:可以提取。

  ●支持城市更新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新增本市城市更新改造提取情形

  1.提取条件:已纳入本市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清单库(以政府部门清单为准)

  2.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3.提取要件:(1)身份证明材料;(2)《不动产权证书》;(3)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个人支付费用发票。

  注:《不动产权证书》在配偶名下的,须同时提供《结婚证》;在父母或子女名下的,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

  4.提取时限:以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费用发票日期为准,三年内可以提取一次。

  5.提取额度: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提取额度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费用个人自付金额,且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增加本市自住住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情形

  1.提取条件:本市自住住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完成后可凭相关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提取范围: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3.提取要件:(1)身份证明材料;(2)《不动产权证书》;(3)新安装电梯的《特种设备(电梯)使用登记证书》;(4)《兰州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申报表》(5)《业主表决确认表》。

  注:《不动产权证书》在配偶名下的,须同时提供《结婚证》;在父母或子女名下的,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

  4.提取时限:以特种设备发证日期为准,三年内可以提取一次。

  5.提取额度: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提取额度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更新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分摊金额。

  ●扩大购房首付款提取范围

  将购买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纳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支持范围。

  例:小金购买政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资金直接转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资金监管账户。

  ●优化异地、频繁交易购房提取相关规定

  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或在本市购买的自住住房一年内交易两次及以上的,房屋交易(交易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满6个月,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所购本套房屋已办理了住房贷款的,或异地房屋所在地为购房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户籍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不受以上限制。

  例:小金2025年1月21日在陕西省潼关全款购买了商品住房,取得网签备案合同,如潼关不是小金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户籍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则小金应在2025年7月21日后申请办理购房提取。

  热点问题:本市某小区一套房屋分别于2024年8月和12月进行了交易,缴存人作为当前房屋所有人,已办理商业住房贷款,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可以。所购房屋办理了住房贷款的,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六项新政解读

  ●关于优化认房规则

  房屋套数认定规则由“缴存职工家庭累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及兰州市域(含兰州新区)各个区域内住房套数情况”调整为“缴存职工家庭累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及在兰州市域内拟购住房所在区(县)级行政区域内拥有的住房套数”综合确定。

  例:缴存人小金(未婚)仅在兰州市榆中县有两套住房,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近期在兰州市安宁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则小金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热点问题:如在兰州市城关区、安宁区各有一套住房,且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西固区购房,是否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不可以。房屋套数以缴存职工家庭累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及在兰州市域内拟购住房所在区(县)级行政区域内拥有的住房套数综合判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最多可贷两次。

  ●关于长借款申请人可贷款年龄认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将“男性不超过65周岁”调整为“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调整为“不超过63周岁”,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例:缴存人小金(男性)1986年4月出生,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原来最长可贷年限为26年,按照延长后的办法计算,最长可贷年限为29年。

  热点问题:某女士1970年12月出生,未满55周岁,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可以贷几年?

  答:可以。贷款年限最长为8年。

  ●关于支持特定群体上浮贷款额度

  1、缴存人申请办理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在中心现行贷款基础额度上上浮20%。

  例:缴存人小金(未婚)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拟在兰州市西固区购买住房,该套住房为小金在西固区的第一套住房,则小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为60+60*20%=72万元。

  热点问题:如在兰州市城关区有一套住房,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在城关区再购入一套住房,是否能享受该政策?

  答:不可以。名下已有一套住房和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在同一区域内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二套房认定。

  2、支持住房“卖旧买新”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可在中心现行贷款基础额度上上浮20%。“卖旧买新”的认定标准为缴存人本人或配偶售出名下住房和再次购入住房时间在12个月内(以各类交易过户凭证时间为准,售出及购入的住房均在兰州市域内)。

  例:缴存人小金(已婚)于2024年7月将自有住房出售,2025年3月在兰州七里河区新购入一套住房,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小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为70+70*20%=84万元。

  热点问题:在2024年1月将名下唯一住房出售,计划购入新房,是否可以享受该政策?

  答:不可以。房屋出售时间已超过一年,不符合“卖旧买新”政策上浮要求,但可以享受首套房额度上浮政策。

  3、全国范围内现役军人,或退出现役不超过5年的本中心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可在中心现行贷款基础额度上上浮20%。

  例:小金(已婚)为现役军人,驻地在成都,计划在兰州市购买一套自住住房,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小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为70+70*20%=84万元。

  热点问题:本中心缴存的退役军人,退役时间在5年以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前年度其配偶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享受该政策?

  答:可以。退役军人本人作为主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享受该政策。

  4、获得市级以上劳模、工匠称号的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可在中心现行贷款基础额度上上浮20%。办理时需提供缴存人市级以上劳模、工匠称号的证明文件。

  例:缴存人小金(单身)在西安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获得西安市劳模称号,现在兰州市域内购房,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小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为60+60*20%=72万元。

  热点问题:有市级劳模证书,配偶作为主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否享受该政策?

  答:不可以。该项支持政策仅市级以上劳模、工匠本人作为主借款人申请时适用。

  5、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武警官兵、消防队员遗属等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可在中心现行贷款基础额度上上浮100%。优抚对象享受上浮额度优惠时,应提供有关遗属证明材料。遗属范围按父母、未再婚配偶、子女范围确定。

  注:以上5类上浮额度不叠加使用,也不与陇原人才、多子女家庭上浮贷款额度叠加;但可以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上浮额度叠加使用。

  ●关于支持“房票”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人以房票作为首付款购买本市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例:缴存人小金持有一张10万元的“兰州市大学生留兰倍增计划房票凭证”,计划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小金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热点问题:缴存人计划购买住房,使用父母的房票支付购房首付款,能否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可以。缴存人使用房票购买所有权自住住房,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关于支持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人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例:缴存人小金购买了兰州市共有产权房一套,个人持有60%的份额,政府代持40%份额,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小金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热点问题:在兰州市域外购买共有产权房,住房公积金在本中心缴存,能否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不可以。该政策仅支持在兰州市域内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关于扩大冲还贷办理范围

  将“按月冲还贷”和“提前还款冲还贷”业务的办理范围扩大至借款人本人及共同借款人(配偶、父母、子女)。

  例:缴存人小金和其父亲在我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小金的父亲作为该笔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按月冲还贷”或“提前还款冲还贷”业务。

  热点问题:子女非共同借款人,想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帮父母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办理?

  答:不可以。仅共同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该业务。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赵文瑞 记者 薛晓霞

  编辑丨孙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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