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降低不应影响员工待遇
社保缴费降低的消息又掀起一阵不小的话题,一轮降低社保缴费的大幕正在拉开,广大民众为社保费率也是操碎了心,这不费率下调了又会担心待遇会不会受到影响。
小编在上次的文章已经提到国内已有7个省市出台了下调社保缴费的措施。适当降低社保缴费,是在经济增速放缓、企业运行困难的背景下,为减轻企业负担作出的一项决策。而社保降费率,最复杂的是养老保险的费率。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有的省份资金充裕,有的省份已经出现当期收不抵支。各地调整养老保险费率,要视情况而定,要看看是否具备条件。如广东、浙江等地,节余较多,可以先降、多降。而一些省份,已经在动用历年节余或者需要大量财政补贴,这就要慎重考虑。
再来说说会不会影响职工待遇?
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职工的待遇有一些影响,但不是很大”。“今后企业效益好转,是有补充机制的,一是企业可为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二是企业可按差额补缴养老和医疗保险。”
目前,一些地方采用“缓缴”的方式,这是在一段时间内助企业过难关,不会影响养老总体待遇。而个别地方对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允许其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办法缴纳养老保险,这就可能造成参保人员未来待遇的下降。
缓缴期间,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受影响。但总体来看,如因降费影响了社保基金的支撑能力及可持续发展,或者影响了社保待遇的当期刚性支付,则会带来社会问题。
降低社保费率,意在为企业降成本,但不能降参保职工的待遇。未来职工的各项社保待遇还应随着经济发展、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逐步提高。
当政府开始以降低社保缴费的措施来为企业减负时,应当把握好一个原则,这就是社保缴费可降,但社会保障水平不能降低。政府负有向民众提供社会保障的兜底责任,降低社保缴费,意味着政府必须承担更重的兜底责任。因此,降低社保缴费与加大财政对社保的支持要统筹考虑。
而随着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的推进,在全民参保、社保账户全国统筹、渐进式延迟退休等改革措施落实以后,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能力也将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