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因工受伤,如何讨要工伤赔偿?
12月16日,农民工吴某德咨询称,今年初他与同村人一起入职某建筑公司后被派往工地,但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购买社保。今年6月,吴某德在工作中摔断左腿,公司垫付了医药费后,一直拒绝给付工伤保险相关费用。吴某德问,未签订劳动合同却因工受伤,如何讨要工伤赔偿?
针对吴某德咨询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王律师指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是劳动关系成立的唯一条件,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具备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也成立。
王律师称,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及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之规定,吴某德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如果某建筑公司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某建筑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吴某德,吴某德受某建筑公司的劳动管理,从事某建筑公司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吴某德提供的劳动是某建筑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的,双方即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成立的前提下,某建筑公司未按法律规定为肖某缴纳社保时,吴某德有权向某建筑公司讨要工伤赔偿。
王律师建议,农民工吴某德可通过以下途径向建筑公司讨要工伤赔偿:一是收集证据,在开始任何维权行动之前,需要收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工资条、工牌、考勤记录、同事的证言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从而支持其工伤赔偿请求;二是工伤认定,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供之前收集的证据以证明劳动关系,一旦工伤认定成功,将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三是协商赔偿,在进行工伤认定的同时,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四是法律途径,如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对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川工人日报记者向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