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职工医保新政策发布 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到“近亲属”
原标题:我省职工医保新政策发布(引题)
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到“近亲属”(主题)
福州日报讯(记者 陈君沂)12月6日,通过闽政通APP医保服务的“家庭共济”功能,福州市居民陈先生仅用不到1分钟时间,就将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划拨到自己创建的家庭共济账户中,让在漳州的爷爷用于结算其住院自费部分费用。
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自12月5日起,福建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扩大至其他已参加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进一步提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助力更多家庭成员间互助共济,提高医保服务的可及性。
2019年,福建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并成功实现符合本省特色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服务。福建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划拨个人账户的资金,并授权共享给共济成员使用,无需审核,即办即享。医保家庭共济办理完成后,被共济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直接刷卡(码)使用,系统自动识别使用共济账户资金支付自费费用。
“以前,职工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仅限本人使用,虽然账户里历年结余有不少资金,但是给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老人和孩子参保缴费、门诊看病却得掏现金支付。医保家庭共济的开展有效解决了这个问题。”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医保家庭共济的开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从职工本人使用拓宽到可以给共济家庭成员使用,使医保资金得到充分利用,让个人账户内历年结余资金‘活’起来。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日,我省已经创建176.18万余户家庭共济账户,基金支出37.76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就诊支出57.12%,实现个人账户资金从城镇职工向城乡居民的共济使用,进一步发挥医保基金社会保障效能,减轻家庭负担,构建共济医药费用的保障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