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十堰人关心的问题有回应了
来源:十堰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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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4
一、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可以缩短年限吗?
回复:可以,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正常还款满一年以上,可申请办理缩短贷款期限。有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在办理提前部分还款时,同时办理缩期或缩额业务(①缩期:是指借款人将原来贷款期限缩短,月还款额提高的一种合同变更方式;②缩额:是指借款人缩减每月还款额,保持原还款期限不变)。
第二种方式:十堰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账户状态为正常的,可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共同还款人缴存基数计算贷款年限,缩期后的月还款额不超过月缴存基数的60%;
温馨提示: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借款人及其配偶近两年内无违约连续3期(含)、累计6期(含)以下;五年内无累计12期(含);(可办理缩期业务。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年?
回复: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
1、最长可贷款期限=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主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年龄。
2、灵活就业人员最长可贷款期限=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主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年龄。
三、退休后还能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回复: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账户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且账户状态为正常,单位欠缴不超过4个月,灵活就业人员不得欠缴超过1个月,名下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退休后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