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交流社群二维码 加入HR交流社群,
50万HR人在这里

前往面试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致残是否构成工伤

来源:河北法治报 阅读量:167 时间:2024-06-24

  原标题:前往面试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致残是否构成工伤

  河北法治报记者 张乔

  小张毕业后一直在一家公司工作,为谋求更好的发展,遂通过某平台找到一家新公司。经过笔试,小张顺利通过。今年3月,他应约去新公司面试,却在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而致残,交警部门认定对方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小张觉得自己构成工伤,在与原公司交涉时却被拒绝。小张给报社打来电话,询问在面试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构成工伤。

  记者为此咨询了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魏遥遥。

  魏律师认为,小张不构成工伤。该案中,小张在面试途中发生事故,需要分别考虑面试公司和现工作公司来认定工伤。

  第一,针对面试公司,小张不构成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因此,工伤的认定需要以建立劳动关系为前提,小张与面试公司之间的争议焦点在于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此次事故发生在小张面试途中,此时面试公司尚未与小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实际用工,因此小张与面试公司不构成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

  第二,针对现工作公司,小张不构成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小张与现工作公司的争议焦点在于参加面试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该案中,小张是去参加面试,不属于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因此参加面试不属于“上下班途中”,小张不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来认定工伤。

  综上所述,前往面试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的,不能认定工伤。因肇事方负事故全部责任,小张可以向肇事方要求其进行赔偿。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企业社保代缴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薪资代发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员工商保积分福利员工学习移动考勤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
热门HR资料下载

热门HR资料下载

更多 >
热门总榜

热门总榜

换一换
1
北京退休人员看过来!算算您一个月能够多领多少钱
2
2024年全国社保公积金调基最新政策,70+地区最新通知(7.24持续更新中...)
3
壹人事积分福利主要功能介绍-企业端
4
壹人事HR文库 | 人事资料一键下载,云端存储,高效管理
5
壹人事平台2024年8月社保缴费截止日
6
壹人事员工学习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7
壹人事平台2024年7月社保缴费截止日
8
壹人事平台2024年9月社保缴费截止日
9
壹人事积分福利是如何收费、签约并进行在线操作的?
10
深圳用人单位社保费申报缴纳操作指引——社保费申报缴纳(@深税小程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