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任务要爬28层大厦3次!一公司竟如此体罚员工!
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团队主管需完成十公里晨跑,或者爬28层公司大厦3次等,否则会遭受面谈、劝退,这合法吗?↓↓↓
团队主管未完成任务
要爬28层大楼3次
4月24日,宿迁市宿城法院发布了一起案例。陈某某于2018年7月入职某信息服务公司。他称工作期间,公司将加班、体罚、罚款等作为常态化管理措施↓↓↓
陈某某所在的工作群记录显示,公司发布指令,要求包括陈某某在内的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团队主管完成十公里、五公里晨跑或者夜跑打卡、爬行高达28层的公司大厦三次等,且必须立刻执行并打卡上传,否则会遭受面谈、劝退。
陈某某认为公司严重侵犯其权益,其因维护自身权益导致被打压排挤,2022年7月,陈某某向被告公司邮寄离职申请。陈某某主张其系被迫离职,要求被告公司支付加班工资、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等。
法院:公司体罚员工
支付赔偿金11万余元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用人单位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员工执行强度极大的跑步、爬楼等惩罚措施属于体罚,侵犯了员工人身权利,违反法律规定。陈某某离职的原因是公司制度违法损害其合法权益,属于被动离职,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故判决某信息公司支付陈某某加班工资2万余元并支付经济补偿9万余元。
法官提醒
■ 本案提示劳动者,在职场中如遭遇体罚,或其他人身权、人格权受到侵害时,应勇于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同时提醒用人单位在经营管理中要恪守法律边界,在安排工作任务、制定业绩考核制度时,应当科学考量劳动者的承受能力并制定人性化的考核制定,良性激发劳动者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劳动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