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上半年1.8万户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逾4亿元
厦门市税务局昨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市共计1.8万户企业精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税额4.05亿元。
“我们公司自2019年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仅今年上半年就已减免企业所得税31.35万元。”厦门市绿茵试剂玻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茵说。该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试剂仪器批发零售,近两年在销售订单量、成本费用、货款收回风险等方面均面临着不小的挑战,资金运转困难,这份实实在在的税惠红包及时地缓解了公司流动资金的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欧航(厦门)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近年来深受全球货运需求疲软、成本通胀等问题的困扰。“公司上半年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近30万元,所得税税负减轻4/5。这让我们可以投入更多资金用于维系日常运营、拓展新业务。当前分公司正在扩招员工,同时规划了全新战略方向,揽货量上升明显。”企业负责人林燕清说。
据了解,为进一步激发小型微利企业发展活力,提振经营主体信心,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于8月2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明确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是稳经济的重要基础、稳就业的主力支撑,也是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重点。”厦门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市税务系统将通过座谈、走访、问卷等形式分类分层向小微经营主体问计问需,动态分析涉税数据,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各项纳税缴费服务举措,在需求响应、政策送达、服务细化上持续发力,切实保障延续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向好发展。(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张弘 王毅嵘 韩妍)